招标
肃州区飞天路南段市政管网建设工程涉及电力设备迁改工程项目(高速公路以南)招标公告
金额
189.32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04/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qszzj〔2022〕008号
预算金额189.3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元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墨173937277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06
公告正文

肃州区飞天路南段市政管网建设工程涉及电力设备迁改工程项目(高速公路以南)采购公告

酒泉元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肃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肃州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的委托,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甘财采〔2020〕13号)等文件要求,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对“肃州区飞天路南段市政管网建设工程涉及电力设备迁改工程项目(高速公路以南)”以邀请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了甘肃华菱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有限公司、酒泉市港丰机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三元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SZZJ〔2022〕008号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完成肃州区飞天路南段市政管网建设工程涉及电力设备10kV迁改工程(高速以南)、肃州区飞天路南段市政管网建设工程涉及电力设备迁改工程35kV备联线、电缆、架空等相关工程。

三、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4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5月9日

总 工 期:30日历天

四、采购总预算金额:¥1893215.97元(大写:壹佰捌拾玖万叁仟贰佰壹拾伍元玖角柒分)

五、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肆级(含肆级)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岗位合格证书)。

4、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成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2年1月至3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的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5、提供2021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纳税凭证;

6、需提供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七、竞价截止时间:

1.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4月6日17时00分。

2.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4月6日17时01分。

3.竞价截止时间:2022年4月6日18时00分。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肃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肃州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联系人:赵鹏/于锋联系电话:13659360605/18993758180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公园路2-1号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元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墨联系电话:17393727723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新城街道文体路2-1号

2022年4月2日


附件: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本人以(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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