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江苏公司2023年营业厅和装维现场触点服务评价标准达标情况第三方测评咨询项目(项目编号: ZYT-20231008-021 ),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预计全省990个渠道服务网点,其中包括128个核心营业厅(含同行业厅店)、706个非核心营业厅(包括专营店和社区店、同行业厅店)、156个装维现场,预估规模3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服务内容:从客户感知视角出发,基于厅内外环境卫生及服务、引导分流、秩序管理、体验设施及体验辅导、咨询投诉受理、业务办理、服务创新等关键感知环节的服务规范进行真实穿测体验;对装维现场服务形象、服务规范操作实施等情况进行暗访,反馈暗访分析材料。站在客户感知的角度,观察并收集现场有特色的服务举措和存在的其他服务问题。。
1.3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启动,预计2023年12月20日结束。
1.4服务进度:整个项目期间,2023年10月份开展渠道服务现场评价等相关工作,并在2023年12月中旬前完成季度服务评价工作。中选方应在2023年12月20日前提交测评分析报告。
1.5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34(其他咨询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35万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承诺中选后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业绩要求:
参选人应具备渠道窗口服务相关测评经验,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3个及以上同类项目案例;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9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和顺楼403室。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邮件报名lixue7027.cutcc@chinaccs.cn,邮件中需提交以下资料:
1)比选文件购买费用银行汇款凭证(汇款信息详见公告9.);
2)税务信息表并,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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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注册地址及联系电话(开票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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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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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准确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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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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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普通发票(电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纸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纸票) |
7 |
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准确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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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需要邮寄发票的地址及收件人姓名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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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提供本表可编辑电子档和盖章扫描件。 2.本表为采购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3.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
4.4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9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安平楼203室 。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260号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邮编:210003
联系人:李雪 裘邵清
电 话:19850860206
电 子 邮 件:lixue7027.cutcc@chinaccs.cn
收款账号户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子单元编号:12590267491010800008198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qiushaoqing7234.cutcc@c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