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场所所政建设改造(场所道路、警戒围墙、民警食堂等安全设施改造项目)工程
金额
250.1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闽瓯(延)字【2022】080
预算金额250.1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0599-872507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黄0599-88976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13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场所所政建设改造(场所道路、警戒围墙、民警食堂等安全设施改造项目)工程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福建省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行政区域 延平区 公告时间 2022年08月31日 16:29
开标时间 2022年09月13日 09:00
预算金额 ¥250.1408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 0599-8897666
采购单位 福建省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单位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先生、郑先生0599-8725070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杨真路8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黄0599-8897666

  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场所所政建设改造(场所道路、警戒围墙、民警食堂等安全设施改造项目)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场所所政建设改造(场所道路、警戒围墙、民警食堂等安全设施改造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闽瓯(延)字【2022】0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0599-88976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单位地址:南平市延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郑先生0599-87250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黄0599-889766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杨真路88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场所所政建设改造(场所道路、警戒围墙、民警食堂等安全设施改造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文件闽司戒〔2022〕5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250140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装修装饰)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场所所政建设改造(场所道路、警戒围墙、民警食堂等安全设施改造项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为准;同时该项目临时设施、场所道路、警戒围墙、民警食堂等安全设施改造等杂项费用均已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业主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50140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与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31日 08:3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yebid.cn)采取不记名方式在线获取投标码,电子版材料在线下载,纸质版材料请凭投标码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易招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资料费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9月8日17: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汇入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滨江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帐 号:3505 0167 7007 0000 113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13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最新版“海易招”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本招标项目只接受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投标人使用“海易招”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yebid.cn)”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报名号,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到后的 30 分钟 之内(平台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2-5399913、0592-6300635)。

7.2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yebid.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725070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杨真路88号,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897666,传真:/

联系人:小黄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www.hyebid.cn

联系电话:0592-5399913、0592-630063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监察室

电 话: 0599-8060223

二、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3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0.1408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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