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持高新区11处电力废旧物资处置
金额
660.7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GR2024SC1004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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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持高新区11处电力废旧物资处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6,607,426.4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4-10-3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标的一次性处置。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实际交割现状为准,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挂牌价格为660.74264万元,含税。(税率为13%) 2.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宜宾分所报名后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所有资产现状以及存在的风险和瑕疵。意向受让方若成功竞得标的后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标的的相关权利在实理上出现任何风险,意向受让方承诺不影响价款支付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的支付,不追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方任何责任。 3.资产搬离过程中所侨运输车辆、起重机械、道路协调、人工等均由受门方负责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但作业过程中需接受转让方的工程监督管理受让方需听从转让方的安排。不得对本次转让资产范围外的资产进行损坏事搬离。 4.受让方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处置受让标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手续自行办理,涉及的相关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及公告内容,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 6.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标的的装卸、搬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建渣清运、倒场费用、环境保护费、清场费用、运输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在此过程中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并签订《资产搬运安全协议》。在装卸、搬迁过程中需满足政府对消防、环境、安全卫生等相关要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清场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一切责任,同时要保证转让方、当地居民的建筑物及农作物不能受到损坏,一旦出现损坏情况,受让方要对转让方进行经济赔偿。 9.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悉知转让方拟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当天,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50万元整,该保证金待所有废旧物资完成清理、装卸、清场等施工作业且无安全事故、无争议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10.涉及到相关产生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11.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12、现场踏勘有关信息: (1) 本次看货时间统一于成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9:30在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高捷园区金润产业园72号楼下集中进行看货。) (2) 现场踏勘联系人:侯健波 (3) 联系电话:13668119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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