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咨询及编制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17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8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欣
招标代理机构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江021-6141888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咨询及编制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1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CS-F20210317002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咨询及编制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F20210317002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咨询及编制项目 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为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十四五”规划编制 1 1780000
 合计金额小写: 1780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柒拾捌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请见专用合同条款。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4-06 —— 2021-06-30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请见专用合同条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5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咨询费总金额的2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天心国资经营集团“十四五”战略分析报告(终稿)》并经采购人签署成果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1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天心国资经营集团“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终稿)》并经采购人签署成果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天心国资经营集团“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所有成果经采购人签署接收后三个月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咨询费总金额的1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44555921488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根据甲方市场化转型发展需求,深入开展各项专题研究,统筹策划“十四五”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切实提高规划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补充内容请见专用合同条款。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补充内容请见专用合同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天心区雀园路天心文化广告产业园1栋101 地址: 上海市市辖区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第10层3B单元
法定代理人: 何竞 法定代理人: 刘明华
委托代理人: 罗欣 委托代理人: 姜江
电话: 0731-88601188 电话: 021-61418888
传真: 0731-886011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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