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1280104100411001
预算金额943.94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工0591-2315339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0591-2316382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大坪村数字红色学堂信息化项目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智慧岛建设办公室以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大坪村数字红色学堂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专项债),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编号:E3501280104100411001。

2.招标内容详细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等,详见“附件1-1

3.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1021日至 202410 28日每日900分至1700分,登录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s://ptzwfwzx.org.cn:9999/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5.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5.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投标:不接受    □接受。

5.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5.6其他资格条件:1本文件第4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服务要求”“室内全彩柔性显示屏组件”投标人为“室内全彩柔性显示屏组件”制造商的,应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须获得“室内全彩柔性显示屏组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格式自拟),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室内全彩柔性显示屏组件”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所有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以银行保函形式(从投标人企业所在银行开具)提交;③以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提交;④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业企业的,可以企业法人或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另附上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1 15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s://ptzwfwzx.org.cn:9999/(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24 1115900分。

8.2开标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s://ptzwfwzx.org.cn:9999/上发布。

10.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工  

电子邮箱:  /     

 真:  /   

 话:0591-23153396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4号楼15层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电子邮箱:/

 话:0591-87518355

 真:/

12.电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

 址:https://ptzwfwzx.org.cn:9999/

联系电话:0591-23165427

13.招标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信息)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四层

联系电话:0591-23163826

 

 

附件1-1:招标项目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大坪村数字红色学堂信息化项目

合同包

品目号

招标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元)

合同包预算(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平潭综合实验区大坪村数字红色学堂信息化项目

1

943.94万

943.94万

180000

项目完成时间:本项目工期7个月,具体详见备注

项目实施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    

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保修服务要求: 详见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报价要求: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竞价

履约保证金:□无要求  现金  保函  其他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备注:1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投标总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各项服务等所有费用,包括招标文件“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规定的软硬件、安装、调试、系统集成与人员培训费用、运行维护等费用。若投标人未拥有相应项目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1. 合同总价风险包干范围:包括招标文件“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建设、 本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合同价格风险,由于投标人对招标要求理解不正确或误解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可能增加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 项目完成时间:本项目工期7个月,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空间展示深化设计、施工图方案确定、数字媒体深化方案、视觉屏幕开发设计,完成场地装饰工程实施、媒体及程序开发、项目硬件设备采购、安装、集成调试、视觉平面设计生产;完成项目初验,初验评审整改,培训,平台上线试运行,通过软硬件第三方测试、安全等保测评;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通过最终终验,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进入售后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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