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园区100家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辩识及事故管控合同公告
金额
57.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007230058
预算金额57.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园区100家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辩识及事故管控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20200723005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星鹏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园区100家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辩识及事故管控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0723005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园区100家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辩识及事故管控 其他服务 开展园区100家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及事故管控工作 1 579000
 合计金额小写: 579000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柒万玖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园区100家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及事故管控

/

1、较大危险因素辨识:按照各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手册,指导帮助100家企业进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并建立较大危险因素台账(含企业有限空间台账);开展隐患排查并指导督查企业进行隐患整改,承办园区2020年“119消防宣传日”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2、运用隐患排查和危险因素辨识结果,科学评估,提出管控意见。

5790

100

579000

合计

579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0-19 —— 2021-10-18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乙方按照各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手册,指导帮助100家企业进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并建立较大危险因素台账(含企业有限空间台账);开展隐患排查并指导督查企业进行隐患整改,承办园区2020年“119消防宣传日”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2、乙方运用隐患排查和危险因素辨识结果,科学评估,提出管控意见。

乙方每次安排2名工程师针对每家服务单位进行检查督查。安排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常驻园区办公,接受园区安委办工作安排。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5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20给乙方。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37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乙方完成指导帮助50家企业进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并建立较大危险因素台账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30给乙方。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9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完成验收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50给乙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湖南星鹏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731907261410102 )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关于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乙方按照各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手册和标准,指导帮助企业进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并建立较大危险因素台账。

2、关于隐患排查服务:①要求乙方对每家企业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检查当天即列出隐患表,明确隐患级别,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企业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给园区安委办提出具体的监管建议。②协助甲方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治理,并进行复查形成复查报告,复查报告于15个工作日内提供给采购人。

3、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标准的法定职责和要求对企业开展各项检查,不得徇私舞弊,索拿卡要以及利用职务之便承揽安全相关业务。谋取私利, 如经发现,立即解除合同并赔偿给采购人带来的所有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服务机构必须确保检查人员的相对稳定,并保证检查人员与所检查企业专业对口;

5、服务机构必须确保检查人员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

2甲方根据本合同项下第5条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的约定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服务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需文件、资料。

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及时付款给乙方。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需文件、资料。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服务内容的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3、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4、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地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7.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

1、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0.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 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5 %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起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世贸中心833
法定代理人: 康镇麟 法定代理人: 赵群慧
委托代理人: 申云峰 委托代理人: 白紫锐
电话: 0731-88482518 电话: 0731-84130886
传真: 0731-88482567 传真: 0731-8413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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