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郡双语实验中学高中校区2024年8月-2025年8月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2、座落位置:长沙市长郡双语实验中学高中部校区
3、服务期限:1年
二、项目概况及主要数据
长沙市长郡双语实验中学创办于2009年,系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学校传承百年长郡优良办学传统,与长郡中学文化相融、师资互派、教学统一、资源共享、协同发展,是长郡教育集团初中课程中心主任单位。2024年9月,高中校区(长郡中学湘江校区)落成开学并重启招生,学校形成“一校两区”办学格局,是一所拥有初、高中的完全中学。高中校区位于长沙市岳麓区观沙路以东,佑母塘路以北,岳华路以西,谷岳路麓山国际实验二小以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96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196.59平方米(暂估值),净用地面积40055.14平方米;学校出入口数量:2个,1个主出入口,1个次出入口,1间消防控制室;高中校区24-25年计划招生8个班约400人,外加国际部12个班约200个人,学生人数预估600余人。
为落实学校保安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现需确定一家服务单位,服务期限为一年,保安人员由中标单位负责招聘,必须提供与保安人员条件相对应证明资料原件,中标后报复印件到学校备案。
三、服务承包范围
中标人提供不少于11人保安队伍,其中固定岗6人(1个主出入口配置3人,1个次出入口配置1人,消防控制室配置2人),机动岗5人;为长沙市长郡双语实验中学高中校区提供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等服务。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时间:服务期一年
地点:长沙市长郡双语实验中学高中校区
五、服务标准: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4.1 服务时间
4.1.1 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
4.2 服务内容及要求
4.2.1 出入管理   
4.2.1.1 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
4.2.1.2 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4.2.1.3 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内。
4.2.1.4 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4.2.1.5 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4.2.2 安全巡查
4.2.2.1 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4.2.2.2 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4.2.2.3 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4.2.2.4 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2.2.5 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
4.2.3 消防系统
4.2.3.1 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4.2.3.2 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4.2.3.3 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
4.2.3.4 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4.2.3.5 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4.2.3.6 每天对校内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宿舍区域夜间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
4.2.4 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4.3 门前“三包”工作
4.3.1 负责岗亭内及各校门口卫生工作,保持路面清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4.3.2 维护校门口秩序,禁止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影响校容的行为。
4.4 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场地布置、活动所需物品的运送以及日常搬运工作,服从学校或物业经理日常管理等。
4.5 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4.6 其他要求
4.6.1 年龄:年龄18—45周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4.6.2 待遇:中标人必须与保安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保安服务公司必须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五险”人员除外),保安制服每季发放两套。
4.6.3 食宿:采购人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员工用餐需按学生标准在学生餐厅自理。
4.6.4 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学校不再另支付保安加班、伙食补贴等一切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费用另行协商。
4.6.5 保安员无条件接受教育局、学校双层管理。
4.6.6 保安人员需通过学校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①持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
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⑥通过岗前培训;
⑦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4.7 保安工作职责:
4.7.1 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等,切实做好校内及门口安全保卫工作和护学岗工作。
4.7.2 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员需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制度,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校内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4.7.3 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区,内部车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4.7.4 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公安机关。
4.7.5 合理安排上班时间,交接班时需做好交接手续,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当班保安需全部在岗。
4.7.6 完成校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验收标准:
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七、其他要求:
服务期限为一年,费用按季支付,甲方每季度根据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审核合格后支付前一个季度的安保服务费,之后以此类推,一般情况下前一个季度的费用在第二个季度的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供应商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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