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棉村、大塘村、鸡德村、双告村、新岭南村、古德村、高洪村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象州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HCLB2019-GZ-00031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 象州县木棉村、大塘村、鸡德村、双告村、新岭南村、古德村、高洪村生产区
建设规模:
1标段:象州县象州镇沙兰村委木棉村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改建生产区道路3条,总长1.675km,路面宽3.5m;
2标段:象州县象州镇沙兰村委大塘村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改建生产区道路2条,总长1.689km,路面宽3.5m;
3标段:象州县大乐镇鸡德村委鸡德村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改建生产区道路2条,总长2.244km,路面宽3.5m;
4标段:象州县大乐镇双告村委双告村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改建生产区道路4条,总长2.418km,路面宽3.5m;
5标段:象州县大乐镇岭南村委新岭南村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改建生产区道路5条,总长1.729km,路面宽3.5m;
6标段:象州县马坪镇古德村委古德村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改建生产区道路4条,总长2.13km,路面宽3.5m;
7标段:象州县马坪镇丰收村委高洪村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改建生产区道路4条,总长2.051km,路面宽3.5m。
备注: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也可同时中多个标段,投标人投标时需配备符合行业规定的不同的主要技术人员。
合同估算价:
1标段:象州县象州镇沙兰村委木棉村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预算为陆拾壹万陆仟元整(616000.00元);
2标段:象州县象州镇沙兰村委大塘村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预算为陆拾壹万陆仟元整(616000.00元);
3标段:象州县大乐镇鸡德村委鸡德村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预算为柒拾伍万伍仟伍佰陆拾叁元整(755563.00元);
4标段:象州县大乐镇双告村委双告村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预算为捌拾壹万叁仟叁佰壹拾叁元整(813313.00元);
5标段:象州县大乐镇岭南村委新岭南村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预算为伍拾玖万壹仟玖佰叁拾捌元整(591938.00元);
6标段:象州县马坪镇古德村委古德村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柒拾壹万柒仟零陆拾叁元整(717063.00元);
7标段:象州县马坪镇丰收村委高洪村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预算为柒拾伍万零柒佰伍拾元整(750750.00元)。
要求工期:各标段均为60日历天,定额工期 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道路硬化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 共7标段
设计单位: 广西林新综合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 专业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现金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年4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各标段均为玖仟元整(¥9000.00元)
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竞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户以电汇、转帐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并提醒银行工作人员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分标号。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4、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16612010171415988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签定生效后,项目实际完成工程达到项目总投资10%时,可申请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完成工程投资的85%,工程完工后,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和乙方提交有关竣工材料后的6个月内,在扣除工程总投资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后,余下的工程款全部付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平台ztb.gxi.gov.cn、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象州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72-4351279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象州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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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来宾市象州县象东新城法院小区后面 |
地 址: |
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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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545800 |
邮 编: |
54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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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洪盛林 |
联系人: |
吴雪英 |
|
电 话: |
18978213466 |
电 话: |
0772-4280780 |
|
传 真: |
0772-4212789 |
2019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