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峰+2024年11月天然气供应结构优化改造项目管件采购采购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乐峰+2024年11月天然气供应结构优化改造项目管件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CG2024110300098
采购商: 重庆卡贝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1-04 17:47:34
项目状态: 进行中
项目签章使用规则: 盘外供应商报价必须使用项目签章
采购品信息
项目说明:
项目说明: 1.该批物资应逐项报出单价、品牌、货期等内容(报价含税)。 2.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包装要求及费用承担:快递、适合产品运输及长期保存的包装物均由乙方承担费用;交货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化北二路5号附2号(重庆乐峰化工有限公司)。 3.交货时间:我方要求交货时间2024年11月20日前到货(如不能按时交货,请说明交货期)。供货方承诺的交货时间,将作为延期交货罚款的依据(以“隆道云”发布短信通知时间起计算交货期)。 4.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单笔合同金额超5万使用银行承兑支付)。 5.付款条件: 5.1、(合同金额小于1万元)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全部货款。 5.2、(耗材合同金额大于1万元)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全部货款。 5.3、(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万元)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全部货款的90%;质保期满后支付全部货款的10%。 6.质保期为:货物质量保证期为到货验收合格12个月(低耗品除外)。 7.质量保证:供货单位交付的货物应为约定品牌制造商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性能成熟的产品。对所供产品数量、质量承担完全责任,在质保期内负责免费售后维护。如因质量问题,供货单位不但负责包换外,还应向买方赔偿问题产品价款金额十倍违约金。(注:该违约金为惩罚性违约金。) 8.资料交付:厂家的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如果合同货物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报关单等进口产品证明文件)。 9.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10.我司会根据品牌、单价、货期、供应商信誉等进行评比,不保证全部供货,不保证低价中选。 11.如商务条款有偏离,请在报价时提出。
采购商信息
重庆卡贝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模式:生产型,贸易型,服务型
所属行业:化工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项目编号: CG2024110300098
采购商: 重庆卡贝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1-04 17:47:34
项目状态: 进行中
项目签章使用规则: 盘外供应商报价必须使用项目签章
采购品信息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
1 | 45°弯头 | 1-1/2,3000LB,SW | 个 |
2 | 90°弯头 | NPS1,3000LB,SW | 个 |
3 | 8字盲板 | NPS6,300LB,FF | 块 |
4 | 8字盲板 | NPS1/2,300LB,FF | 块 |
5 | 8字盲板 | NPS2,300LB,FF | 块 |
6 | 90°弯头 | 1-1/2",3000LB,SW | 个 |
7 | 承插焊法兰 | 1-1/2",150LB,SW-RF | 片 |
8 | 法兰盖 | 1-1/2",150LB,RF | 个 |
9 | 承插法兰 | NPS1,SW-RF,150LB, | 片 |
10 | 承插法兰 | NPS1,300LB,SW-RF | 片 |
11 | 承插法兰 | NPS1-1/2,SW-RF,300LB,SCH80 | 片 |
12 | 带颈对焊法兰 | 1",300LB,RF S-80 | 片 |
13 | 带颈对焊法兰 | 1",300LB,RF S-80 | 片 |
14 | 承插焊管座 | 1-1/2",3000LB,SW | 个 |
15 | 承插焊管座 | NPS1,3000LB,SW | 个 |
16 | 承插焊管座 | NPS1/2,3000LB,SW | 个 |
17 | 异颈管箍 | 1-1/2*1,3000LB,SW | 个 |
18 | 支管补强 | NPS2/NPS6,SW | 个 |
项目说明:
项目说明: 1.该批物资应逐项报出单价、品牌、货期等内容(报价含税)。 2.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包装要求及费用承担:快递、适合产品运输及长期保存的包装物均由乙方承担费用;交货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化北二路5号附2号(重庆乐峰化工有限公司)。 3.交货时间:我方要求交货时间2024年11月20日前到货(如不能按时交货,请说明交货期)。供货方承诺的交货时间,将作为延期交货罚款的依据(以“隆道云”发布短信通知时间起计算交货期)。 4.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单笔合同金额超5万使用银行承兑支付)。 5.付款条件: 5.1、(合同金额小于1万元)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全部货款。 5.2、(耗材合同金额大于1万元)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全部货款。 5.3、(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万元)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全部货款的90%;质保期满后支付全部货款的10%。 6.质保期为:货物质量保证期为到货验收合格12个月(低耗品除外)。 7.质量保证:供货单位交付的货物应为约定品牌制造商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性能成熟的产品。对所供产品数量、质量承担完全责任,在质保期内负责免费售后维护。如因质量问题,供货单位不但负责包换外,还应向买方赔偿问题产品价款金额十倍违约金。(注:该违约金为惩罚性违约金。) 8.资料交付:厂家的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如果合同货物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报关单等进口产品证明文件)。 9.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10.我司会根据品牌、单价、货期、供应商信誉等进行评比,不保证全部供货,不保证低价中选。 11.如商务条款有偏离,请在报价时提出。
采购商信息
重庆卡贝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模式:生产型,贸易型,服务型
所属行业:化工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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