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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公开招标][施工]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土石方、边坡及挡墙工程(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网)(第2次招标)(第1次补遗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公开招标][施工]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土石方、边坡及挡墙工程(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网)(第2次招标)(第1次补遗澄清)
日期:2023-05-12
关于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施工土石方、边坡及挡墙工程(第2次招标)标段招标文件的补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将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施工土石方、边坡及挡墙工程标段招标文件的补疑如下:
(1)招标文件的修改:
(2)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2023年5月17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以补遗调整后重新上传的施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23年5月10日
承诺函
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土石方、边坡及挡墙工程补遗(一)》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2023年5月17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2.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 月 日
80fb8bcd-8d3e-4142-84df-ac7bdd8f3135
日期:2023-05-12
关于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施工土石方、边坡及挡墙工程(第2次招标)标段招标文件的补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将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施工土石方、边坡及挡墙工程标段招标文件的补疑如下:
(1)招标文件的修改:
修改内容 | 修改前 | 修改后 |
计划工期 | 335 日历天(其中 A 地块土石方施工完成时间为开工后 90 日历天,B 地块土石方施工 完成时间为开工后 270 日历天,边坡挡墙(2-6#、4-1#、4-2#、3-1#、3-2#、3-3#、3-4#、3-5#、3-6#、 3-7#、3-8#)施工完成时间为开工后 180 日历天)。 | 300日历天(其中 A 地块土石方施工完成时间为开工后 90 日历天,B 地块土石方施工完成时间为开工后 270 日历天,边坡挡墙(2-6#、4-1#、4-2#、3-1#、3-2#、3-3#、3-4#、3-5#、3-6#、 3-7#、3-8#)施工完成时间为开工后180 日历天)。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满足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1.3对项目经理要求得8分,具备1个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9分)。 注: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中 “3.1.2 业绩要求”,需提供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职称证书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 满足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1.3对项目经理要求得8分,具备1个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9分)。 注: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中 “3.1.2 业绩要求”,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职称证书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类或建筑工程类 中级及以上职称得 8 分;具备 1 个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9 分) 注: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中 “3.1.2 业绩要求”,需提供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职称证书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 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类或建筑工程类 中级及以上职称得 8 分;具备 1 个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9 分) 注: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中 “3.1.2 业绩要求”,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职称证书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 年 05 月 16 日 18:30 时 | 2023 年 05 月 28 日 18:30 时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3 年 05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 | 2023 年 05 月 29 日 09时 30 分 |
(2)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2023年5月17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以补遗调整后重新上传的施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23年5月10日
承诺函
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土石方、边坡及挡墙工程补遗(一)》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2023年5月17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2.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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