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航深圳分公司运保楼监控摄像头补盲改造小额零星采购项目
金额
14.6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南航深圳分公司运保楼监控摄像头补盲改造小额零星采购项目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运保楼监控摄像头补盲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小额零星采购。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深圳分公司运保楼监控摄像头补盲改造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07867。
1.3 项目类别:物资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套) | 单价限价 (单位:元) | 总价限价 (单位:元) | 备注 |
1 | 红外变焦半球监控摄像头 | 52 | 380 | 19760 | 1、技术参数及安装地点详见用户需求; 2、本项为交付即使用工程,监控设备须全部接入现有总监控中心; 3、含安装摄像头所需的人工配件辅材、摄像机接入平台的软件授权、终端软件安装调试等; 4、维保期不少于1年。 |
2 | 网络视频录像机 | 1 | 4900 | 4900 | |
3 | 监控级硬盘(8T) | 25 | 1490 | 37440 | |
4 | 软件授权费 | / | / | 4800 | |
辅材费 | / | / | 45000 | ||
人工费 | / | / | 35000 | ||
合计(含税): | 14690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4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监控摄像头 | 运保楼各层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含)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启用。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日。
3.2 采购文件获取途径:附件为本项目小额零星采购文件,请于本公告页面下方进行下载。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17时00分,响应文件(PDF版电子文件)接受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但以采购人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超时报价无效,请供应商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
4.2 指定邮箱地址:hanxue@csair.com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2006号飞行大厦1301室
邮编:5181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韩工,0755-86300880
EMAIL:hanxue@csair.com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2006号飞行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755-86300880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企划财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2006号飞行大厦
联 系 人:叶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755-86300906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采购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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