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明中学购买乒乓球培训服务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明中学乒乓球培训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本项目委托深圳市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三家公司报价,分别为:深圳市峰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圭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文昱培训教育有限公司。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由深圳市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报价为:深圳市峰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59334.00元、深圳市圭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59068.00元、深圳市华文昱培训教育有限公司¥158536.00元。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华文昱培训教育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158536.00元
服务标准和要求:
1.选派一位具有专业教练资质的老师,一课时300元。
2.定期训练,保证训练的数量和质量:每学期训练19周,每周训练7天,每天2课时。因各种原因耽误的课时,需要在其它时间补上。
3.教练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教育等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比赛,带队参赛时,在确保运动成绩的同时,要确保学生的安全。
4.在学校形成特色,在区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中学
地址: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 27106539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2年10月0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