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心理发展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CCG(2023)37号
二、项目名称: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心理发展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修能心理健康(南京)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竹山路68号江宁万达广场西区3幢1217室
成交金额:5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货物类 |
名称:VR放松减压仪 品牌(如有):修能心理 规格型号: XN-VR001 数量:1套 单价:78000.00元 |
名称:智能身心反馈放松仪 品牌(如有):修能心理 规格型号:XN-FKY001 数量:1套 单价:165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石文娟、刘沪宁、汪千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收取,金额为 0.82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56-6699167。
2.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桐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电话:0556-6124800)或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6121150)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桐城市经开区学苑路199号
联系方式:0556-6181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辰工程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产业园1号(经开区北三路)
联系方式:0556-5617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556-618166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4.现场记录表
5.业绩、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