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验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12月19日 17:3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验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 ||
行政区域 | 惠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19日 17:3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0号八方新越23层2301)。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1月03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0号八方新越23层2301)。 | ||
预算金额 | ¥194.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采购人)林先生、(代理机构)饶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人)0752-7381667、(代理机构)0752-2847237 |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上排大岭路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2-738166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0号八方新越23层23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2-2847237 | ||
附件: | |||
附件1 | 1.4 委托代理协议--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验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pdf | ||
附件2 | 1.2 竞争性磋商文件--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验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1.pdf |
项目概况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验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0号八方新越23层2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D2022-76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验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验光仪、同视机、立体检查系统、裂隙灯显微镜(含数字影像系统)、手持裂隙灯、弱视治疗仪、非接触眼压测量仪、视动性眼震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898000.00 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验光仪 | 台 | 2 | 120000.00 | 240000.00 | 否 |
2 | 同视机 | 台 | 1 | 38000.00 | 38000.00 | 否 |
3 | 立体检查系统 | 台 | 1 | 6000.00 | 6000.00 | 是 |
4 | 裂隙灯显微镜(含数字影像系统) | 台 | 1 | 120000.00 | 120000.00 | 否 |
5 | 手持裂隙灯 | 台 | 2 | 32000.00 | 64000.00 | 否 |
6 | 弱视治疗仪 | 台 | 2 | 150000.00 | 300000.00 | 否 |
7 | 非接触眼压测量仪 | 台 | 1 | 120000.00 | 120000.00 | 否 |
8 | 视动性眼震仪 | 台 | 1 | 10000.00 | 10000.00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采购包2(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实时荧光定量PCR分析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 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台 | 1 | 200000.00 | 200000.00 | 否 |
2 | 实时荧光定量 PCR 分析仪 | 台 | 1 | 200000.00 | 200000.00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采购包3(宫腔镜冷刀系统、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宫腔镜冷刀系统 | 台 | 1 | 250000.00 | 250000.00 | 否 |
2 | 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 台 | 1 | 400000.00 | 400000.00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至 2022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0号八方新越23层2301)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售,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0号八方新越23层23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0号八方新越23层2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验光仪、同视机、立体检查系统、裂隙灯显微镜(含数字影像系统)、手持裂隙灯、弱视治疗仪、非接触眼压测量仪、视动性眼震仪):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项目属性:货物类。
采购包2(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实时荧光定量PCR分析仪):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项目属性:货物类。
采购包3(宫腔镜冷刀系统、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项目属性:货物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验光仪、同视机、立体检查系统、裂隙灯显微镜(含数字影像系统)、手持裂隙灯、弱视治疗仪、非接触眼压测量仪、视动性眼震仪):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注:若所投产品并非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上述要求。
4)本采购包“立体检查系统”应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未在上面列明的其他设备,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2(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实时荧光定量PCR分析仪):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注:若所投产品并非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上述要求。
4)本采购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采购包3(宫腔镜冷刀系统、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注:若所投产品并非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上述要求。
4)本采购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响应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备注:本项目可采用“邮售”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如采用邮售方式,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盖章后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meida@163.com,与扫描件一致的纸质报名资料(两份)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纸质报名资料后检查无误即报名成功,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以纸质版资料送到为准,当日17时30分后收到的报名资料,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资料收件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0号八方新越23层2301,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饶翠霞收0752-284723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上排大岭路10号
联系方式:0752-7381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0号八方新越23层2301
联系方式:0752-2847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先生、(代理机构)饶工
电 话: (采购人)0752-7381667、(代理机构)0752-2847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