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组高价互换配件维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w-12407086t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杜工0371-68320681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工0371-5683584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组高价互换配件维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W-12407086T5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动车组高价互换配件维修采购人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牵引电机冷却风机 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报价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报价人或报价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报价的情况。报价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他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价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0830 17:0020240904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09110900,地点为郑州市货站街142(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 郑州局集团公司标准化交易基地一楼规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 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址: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保全街49

     编:

人: 杜工 

     话: 0371-68320681 

     真: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

     编: 450000 

人: 郭工 

     话: 项目相关事项及异议咨询0371-56835846

     真: 0371-56835854

电子邮件:gr03@ztwz.com

     址: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郑州铁路支行 

     号: 170 202 090 920 006 1218 

 

8.其他

8.1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用。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报名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将不具备本项目报价资格,须按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并获取采购文件。

8.2国铁采购平台已开通会员服务功能,发布了“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请供应商按照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中最新文件规定进行操作,以免导致报名无效。如有疑问,请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

8.3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报价的,应在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说明不能参与报价的原因,否则采购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8.4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供应商承担未提供声明导致的影响。

8.5 为提高采购效率,我局已逐步采用线上采购报价方式,请各供应商在国铁采购平台按流程指引及时办理CA证书,以免影响相关报价事宜。

8.6 采购代理机构双休日值班电话(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0371-56100129

8.7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20240830


附件1:采购服务明细表

采购服务包件明细表

包件号

包件名称/

服务名称

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

备注

2

牵引电机冷却风机

一、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投标人须为动车组制造厂家(含动车组制造厂家子公司或其所属的专业维修、销售公司)或高价互换配件生产制造厂家(含其在中国境内的销售、维修公司)。

2.动车组制造厂家(含动车组制造厂家子公司或其所属的专业维修、销售公司):投标人须提供动车组制造厂家相应车型整车维修资质文件。

3.高价互换配件生产制造厂家(含其在中国境内的销售维修公司):属于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产品,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对未纳入认证采信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装车业绩证明(详见物资需求明细)。

4. 投标物资属于CRCC认证的产品,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中国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对未纳入认证采信目录的投标物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装车业绩证明。(详见物资需求明细)

详细要求参见采购文件

3

主断路器

7

空气弹簧

8

制动夹钳

 

 

 

 

 

 

 

 

 

 

采购服务需求明细表

包件

服务名称

服务类型

单位

数量

服务时间

服务使用单位

服务地点

备注

2

牵引电机冷却风机

CRH380B平台

5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

郑州动车段

郑州动车段指定地点

相关装车业绩证明

3

主断路器

CRH380B平台

5

CRCC认证

7

空气弹簧

CRH380B平台

5

相关装车业绩证明

8

制动夹钳

CRH380B平台

1

CRCC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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