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东县城市生活噪音检测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323mb2d26863240807124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编码 | 441323MB2D2686324080712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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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惠东县城市生活噪音检测服务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根据惠东县城乡管理和执法局要求不定期对惠东县城城市社会生活噪音进行执法采样检测。服务区域:惠东县。 在接到任务后1小时内到达采样点(县城),其他乡镇时间视路程而定;采样检测后3日内出具检测报告。监测全过程须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采样人员、化验人员等均须持证上岗,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检测所用的仪器须经质监部门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严格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监测项目的监测方法必须选用国家标准方法或行业标准方法。严格遵守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的通知》(环发[2015]175号),并接受公开选取人监督。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0752-8898858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其他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每次采样检测后3日内出具检测报告,服务期为一年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每次点位检测费在指导价基础上下浮10%,检测后需出具报告,不另外收取报告编制费用。全年金额不超过20万元。 | ||
是否选取中介 | 是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4-08-12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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