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及东风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辽宁东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公示如下:
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收购辽宁东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9%股权。
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第 6 期)
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此项目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机构名称: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北京财政局2018-0021号
注册评估师姓名:靳洋 注册评估师编号:11060061
注册评估师姓名:王学国 注册评估师编号:11020027
一、进行前期调查
2019年4月24日,我公司接到委托人的通知后,即安排有关负责人与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与负责人、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进行适当的调查。了解评估目的和所涉及的经济行为、评估对象、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具体类型、分布情况和特点,了解委托人对评估基准日的考虑和对报告完成日期的要求。经过综合分析和评价,在确定本评估机构具备承担此项评估的专业胜任能力,可以独立地进行评估,业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的情况下,与委托人洽谈并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二、编制评估计划
2019年4月25日,根据本项评估的需要,确定项目负责人,安排资产评估师和评估辅助人员,组成评估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编制评估计划,经本评估机构有关负责人审核后实施。
评估计划的内容涵盖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等实施评估的全过程,初步确定评定估算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并对评估的各个阶段作出相应的时间安排。
三、开展现场工作
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10日,评估人员开展现场工作。
(一)向被评估单位布置并辅导有关人员填写资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同时,指导被评估单位进行资产清查。
(二)向被评估单位提交尽职调查清单,收集评估所需文件资料,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购置合同或发票以及财务报表。
(三)根据评估准则的要求进行资产核实和现场查勘:
1、检查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有无错项、漏项、重复;对照资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逐类与财务总账进行比对;抽查各类资产或负债中的重点项目,将其与财务明细账记录的数据进行核对;做到账、表一致;
2、对资产评估明细表所列各类实物资产,到现场以重点全查、一般抽查的方式进行数量核实,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3、对于大额、重点应收款项,了解业务往来及对方单位信用情况;查阅主要负债的相关协议、合同,了解发生时间、形成过程,偿债情况;
4、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进行征询、鉴别,查明固定资产的产权状况;并对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
(四) 通过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听取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对企业、重点资产、主要产品历史和现状的介绍,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形成访谈记录。
(五) 开展被评估单位外部的调研活动,走访管理部门和相关市场,掌握市场价格等方面的信息、资料;进行电话询问、现场咨询等形式的市场调查,获取价格手册、媒体资讯以外的价格信息。
四、整理评估资料
2019年5月11日至5月14日,评估人员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分析,判断每一份资料的可靠性、合理性和可用性,其过程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分析和筛选,汇集所有合理、可靠的资料。根据评估工作需要进行分类并归纳整理。
五、进行评定估算
2019年5月15日至5月20日,评估人员对归纳整理后的各类评估资料所反映的信息进行提炼,通过分析测算得到评估所需要的而在评估过程中又无法直接获取的各种数据、参数。然后,分别采用一定的评估方法进行评定估算。
六、进行汇总分析
2019年5月21日至5月22日,评估人员对市场法评定估算的全过程、各项数据的形成、各项参数的选取等进行复查,必要时对个别数据、参数进行适当调整,以进一步完善评估,保证评估结果的相对合理性。
七、提交评估报告
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6月24日,评估人员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资产评估报告,经过本评估机构内部三级复核后,形成报告初稿。就报告初稿向委托人征求意见,并对涉及的相关事项与委托人进行必要沟通。在不影响本评估机构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采纳委托人对报告的合理意见或建议。然后,向委托人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名称: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辽宁东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项目。
被评估单位:辽宁东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经济行为: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收购辽宁东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9%股权。
评估对象:评估对象为辽宁东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评估基准日:2019年3月31日
评估方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截止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辽宁东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资产账面价值11,157.27万元,评估值16,349.63万元,评估增值5,192.36万元,增值率为46.54 %。负债账面价值14,515.07万元,评估值14,515.07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3,357.80万元,评估值1,834.56万元,评估增值5,192.36万元,增值率为154.64 %。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自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至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止。
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次设备、房屋建(构)筑物的评估值不含增值税。
二、在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评估时,我们未考虑该等资产用于本次评估目的可能承担的费用和税项,未对部分资产的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未考虑资产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诉讼事项及特殊的交易方式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三、受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本次评估范围根据评估目的的要求确定,以辽宁东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资产及负债为限。
四、本报告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由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负责提供,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对上述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就此向本公司出具了承诺函。
五、对于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在委托时和评估过程中未作特殊说明的事项,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及无法收集资料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对此不承担相关责任。
六、公司的办公场所位于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36号,系东北汽贸集团旗下的房产及土地。
七、本报告所使用的资料均来自辽宁东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经营管理及财务资料。其中:(1)2014年以前的经营管理及财务资料统一存放于东陵路36号的专营店,因火情已被全部烧毁;(2)2014年前使用的财务系统被停用,无法提供2014年以前的账务数据;(3)因辽宁东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自2016年起至评估基准日止虽然为存续状态,但已基本停业,且未正常经营,职工离职时资料未交接完全,很多基础业务资料丢失或者不全。企业已提供关于缺失资料无产权纠纷的相关证明。
八、潜在劳动仲裁风险及债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辽宁东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欠薪的员工约有73名,其中约有7名员工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且已取得判决书或调解书,该部分涉及欠薪金额202,616.49元(已体现在应付职工薪酬中),该7起判决文书未提及“未按期履行则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剩余66余名员工仍可能向辽宁东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或仲裁。
九、截止评估基准日2019年3月31日,辽宁东辰对外担保情况和被担保情况明细如下:
1、对外担保情况
序号 担保类型 被担保人 权利人 担保金额 担保形式 被担保业务借款金额 被担保业务借款余额 抵押/质押物
1 保证 辽宁东本 沈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00 多人联保 12,700,000.00 11,000,000.00
2 抵押 辽宁东本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7,900,000.00 抵押物担保 7,900,000.00 7,247,500.00 土地使用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8号、土地面积18159.59平方米、沈开国用(2012)第91号)
3 保证 辽宁瑞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15,750,000.00 多人联保 15,750,000.00 15,650,000.00
4 抵押 辽宁瑞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15,750,000.00 抵押物担保 15,750,000.00 15,650,000.00 土地使用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8号、土地面积18159.59平方米、沈开国用(2012)第91号)
5 保证 辽宁瑞辰 沈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9,800,000.00 多人联保 10,000,000.00 9,800,000.00
6 抵押 于秀云、张志杰、张瑜、辽宁风神 魏娟 50,000,000.00 抵押物担保 50,000,000.00 50,000,000.00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8号(沈开国用(2012)第90号、沈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字第N160018502号)
7 保证 于秀云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10,000,000.00 多人联保 10,000,000.00 10,000,000.00
8 保证 张瑜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6,700,000.00 多人联保 6,700,000.00 6,700,000.00
2、被担保情况
序号 担保类型 担保人 权利人 担保金额 担保形式 被担保业务借款金额 被担保业务借款余额 抵押/质押物
1 保证 辽宁东本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27,700,000.00 单人担保 27,700,000.00 27,700,000.00
2 保证 张瑜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27,700,000.00 单人担保 27,700,000.00 27,700,000.00
3 保证 于秀云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27,700,000.00 单人担保 27,700,000.00 27,700,000.00
4 保证 张志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27,700,000.00 单人担保 27,700,000.00 27,700,000.00
5 抵押 辽宁东北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10,952,300.00 抵押物担保 27,700,000.00 27,700,000.00 东陵路36号土地(沈阳国用(2004)字第0047号)
6 抵押 辽宁东北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1,620,000.00 抵押物担保 27,700,000.00 27,700,000.00 东陵路36号厂房(沈房权证东陵字第001722号)
7 抵押 辽宁东北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1,498,200.00 抵押物担保 27,700,000.00 27,700,000.00 东陵路36号宿舍(沈房权证东陵字第003808号)
8 抵押 辽宁东北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599,400.00 抵押物担保 27,700,000.00 27,700,000.00 东陵路36号房产(沈房权证东陵字第003806号)
9 抵押 辽宁东北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75,600.00 抵押物担保 27,700,000.00 27,700,000.00 东陵路36号厂房(沈房权证东陵字第003810号)
10 抵押 辽宁东北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63,000.00 抵押物担保 27,700,000.00 27,700,000.00 东陵路36号房产(沈房权证东陵字第003811号)
11 抵押 辽宁风神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16,527,800.00 抵押物担保 27,700,000.00 27,700,000.00 东陵路38号土地(沈阳国用(2004)字第0048号)
12 抵押 辽宁风神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6,548,100.00 抵押物担保 27,700,000.00 27,700,000.00 东陵路38号房产(辽(2017)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368187号)
十、截止评估基准日,房屋及土地抵押情况如下表:
房证号 建筑面积 抵押权人 抵押期限 设定时间 抵押金额
沈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字第N160018502号 12479.59 魏娟 20180723-20181231 2018/9/29 5000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抵押权人 不动产证号 设定时间 抵押金额
沈开国用(2012)第91号 18159.5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辽(2017)沈阳不动产证明第9000048号 2017/4/24 未标注
辽(2018)沈阳不动产证明第9000039号 2018/5/25 未标注
辽(2018)沈阳不动产证明第9000030号 2018/4/20 未标注
沈开国用(2012)第90号 14280.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辽(2017)沈阳不动产证明第0367766号 未标注
截止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辽宁东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资产账面价值11,157.27万元,评估值16,349.63万元,评估增值5,192.36万元,增值率为46.54 %。负债账面价值14,515.07万元,评估值14,515.07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3,357.80万元,评估值1,834.56万元,评估增值5,192.36万元,增值率为154.64 %。
如公示范围内企业员工要查阅评估资料,需按保密规定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后,携带身份证或工作单位证明到经营规划部查阅评估资料。 联系人:马晓亮 电话:020-37719651 邮箱:maxl@dfl.com.cn
公示期自9月25日—9月30日,凡对该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反映,联系人:马晓亮 电话:020-37719651 邮箱:maxl@dfl.com.cn。公司将于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
辽宁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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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铁岭评估项目公示(评估结果、评估报告摘要和特别事项说明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