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化县农产品质量溯源平台建设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9/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繁荣
中标联系人孟海霞
公告正文

安化县农产品质量溯源平台建设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2日


建设单位(甲方):安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法人代表:李繁荣

承建单位(乙方)湖南迪麦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孟海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双方就建设安化县农产品质量溯源平台建设项目 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化县农产品质量溯源平台建设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安化财采计[2019]190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ZT-2019ZF308

3、项目地址:安化县境内

二、项目内容

安化县农产品质量溯源平台建设

三、项目价格及付款方式

1、项目价格

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肆万捌仟元整 RMB: 4948000.00元)。价格包括软件服务费、硬件设备费、工费安装费、培训费、税金、运费和质保期运维费等。

2.1 双方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笔款项即人民币3000,000.00元(大写:叁佰万元整);完成全部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款项即人民币1448,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肆万捌仟元整);系统运行1年后,支付余款人民币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2.2 付款方式:

■ 电汇至乙方账户。

乙方银行信息:

位: 湖南迪麦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营业部

号:810000151265000001

2.3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必须开具符合财务要求的等额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四、甲、乙方责任及承诺

1. 甲方负责指派朱彤为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18973728688;乙方负责指派王霜剑 为项目经理,联系方式18942504851 ,根据项目技术方案要求,对项目进度、项目质量进行管理,负责协调其事宜。

2. 乙方根据黑茶独特的生产、加工特性,定制性开发安化县农产品质量溯源平台,并以之作为县级基础农产品质量溯源平台,溯源平台支持与国家追溯平台和省身份证平台兼容对接,并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展示。

3. 本项目施工对象和地点主要为安化县内茶叶加工企业及主要原料基地,乙方负责配合甲方进行设备定点和技术指导;甲方负责协调溯源信息点企业完善电、网等基础建设,将其配备到设备安装点位厂区或基地终端设备由乙方封装到位。

4. 乙方根据项目要求进度配齐、配足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施工人员,确保合同按计划完成。

5. 乙方安全施工,指派唐宇 为安全责任人,联系方式17375706778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范要求,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并独立承担安全环保责任。

6. 乙方负责对甲方及溯源信息点企业操作人员的现场培训及具体操作的技术培训。

7. 乙方负责保护施工场地清洁,相应的建筑垃圾自行清理完毕。

8.根据国家税务有关规定,乙方自行交纳各种税项。

9. 乙方完成的服务平台,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要求,并保障甲方及定点企业正常操作运用。

五、项目期限

1. 乙方应于2019年10月30日 完成安化县农产品质量溯源平台软件开发、测试、布署、上线运行60天内通过验收。

2. 乙方应于2019年10月30日 完成30家示范溯源信息点企业(10家示范茶园,10家示范毛茶厂,10家示范黑茶精制厂)的安装60天内通过验收。

3. 合同签订后120 日内完成剩余120家溯源信息点企业安装,并通过验收。

六、质量与验收

1. 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货物须符合本合同附件技术方案书中产品参数所规定的标准和国家及行业标准。

2. 按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标准,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 乙方应认真按照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施工,乙方接受甲方委派项目经理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 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交验收报告申请书。甲方代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设计方案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如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或在组织验收15个工作日后,甲方代表没有提出书面异议,也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或实际使用设备(征得乙方同意除外),均视为验收通过。如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经甲方通知整改二次仍不合格的,或者因乙方原因逾期10日以上不能验收合格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 乙方所建平台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后续价款。

七、保修

乙方对由于乙方本身设计、制造、安装造成的质量问题提供保修。溯源平台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保修期从双方初次验收合格,验收报告签字之日算起,负责终生运维。(质保期以后的运维价格双方另行洽商)。

溯源平台软件系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质保期内,软件系统升级,存储扩容,更新迭代,运维服务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溯源平台硬件设备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更换或保修。

在项目保修期间,若发现项目质量设计或安装、施工缺陷,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保修期间,乙方提供24小时服务电话,电话为0731-86456468 ,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时后对维修召唤的反应时间为工作日8小时内,非工作日24小时内(不可抗力除外)。

保修期内,若因人为损害以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可由乙方负责维修,收取材料及人工差旅费等成本直接费用。免费维保期内乙方每年派巡视员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保,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如果乙方产品系统升级,则乙方负责即时免费为甲方系统进行升级,如甲方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保修期以外发生的故障,乙方负责派技术指导终身维修,收取成本费用。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的,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每逾期一日另支付项目未支付金额万分之的逾期违约金;

2. 项目中途由于甲方原因(乙方质量不合格或不可抗力除外)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返工,甲方承担乙方由于停建、缓建以及返工等的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等直接费用损失。项目未经验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责任

1. 项目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付使用,逾期超过7日每逾期一日按项目总造价的万分之一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退还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15%支付违约金。项目达不到设计方案中规定的指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退还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15%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方案书约定方案和设备,且未得到甲方同意后,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由此造成工程延期,由乙方承担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三(逾期7日内不计)。

九、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在项目实施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此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安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湖南迪麦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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