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车报废手续邮寄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2024年07月22日 16:0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车报废手续邮寄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行政区域 | 文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16:01 |
预算金额 | ¥9.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慧敏、李艳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37263760、15037216927 | ||
采购单位 | 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华山大街与文昌大道交叉口东19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靳海平,157372585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正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阳市文峰区文昌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慧敏、李艳杰;15237263760、15037216927 | ||
附件: | |||
附件1 | SCAN_20240722_155426698.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项目名称: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车报废手续邮寄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期满的两个月前按照机动车所有人登记的住址,通过挂号邮件或者邮政快递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要求,报废手续需通过挂号邮件或邮政快递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依据国邮发【2015】1号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55条规定“快递业务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本项目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是唯一一家可承担的邮政企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6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23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华山大街与文昌大道交叉口东190米
联系方式:靳海平,1573725858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正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文昌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联系方式:张慧敏、李艳杰;15237263760、1503721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