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100094900308900300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健0311-6800961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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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1000949003089003009 | ||||||||||||||||||||||||||||||||||||||||
招标内容: |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4〕10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 2674.3 平方米,对院内办公楼及室外配套设施进行修缮改造,办公楼地上 5 层,局部 2 层,总建筑面积 3875 平方米,修缮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不变,能够满足省贸促会办公及业务用房的需要。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办公楼房间功能布局进行调整,改造部分室内隔墙,局部进行结构加固,翻新外立面、屋面、内墙、地面、吊顶、门窗,不做外墙节能改造,对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系统进行改造,新增 1 部电梯,在院内西南角新增机械停车设施(可停车 45 辆),对室外配套管线、道路绿化、围墙、大门等进行修缮,同时从场外引入供热管道及一路 10kV 高压线路。建安工程费1774.55 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和协调服务工作,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高级职称,55岁以下,具备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工作,而且应当常驻工地现场; 4.根据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本项目最低配备人数为4人(含总监理工程师在内);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高级职称,55岁以下,具备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工作,而且应当常驻工地现场;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根据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本项目最低配备人数为4人(含总监理工程师在内);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高级职称,55岁以下,具备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工作,而且应当常驻工地现场;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5 09:00至2024-02-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2 月 27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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