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反电诈智能化平台采购第二次网上询比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田老师023-6536705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胜仲023-674617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4
公告正文
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 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反电诈智能化平台采购(第二次)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350,000.00 元) (专业领域: 其他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350,000.00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计算机设备
需求描述
详见网上询比文件。
¥350,000.00 1(项) ¥350,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0-14 11: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登记加入“行采家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下载本项目网上询比文件以及补遗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供应商须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上报价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不具备竞标资格。

    (四)线上报价

    1.线上报价时间:

    (1)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2)报价截止时间:2024-10-14 11:00:00(北京)

    2.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进行网上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竞标资格。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进行网上报价。

    2.按时递交响应文件。

    3.按时签到。

    (六)开标地址: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82号天王星D1-2栋7楼)。

    (七)线下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14:30。

    (八)线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15:00。

    (九)线下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15:00。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履约状况,满足服务需求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次;如不能满足服务需求,则不再续签合同等详见网上询比文件。
  •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由采购人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予以配合,若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进行修改,直到验收合格。

  •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须为人民币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以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刘胜仲
  • 联系电话:
    023-67461776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
  • 联系人:
    田老师
  • 联系电话:
    023-65367058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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