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4年市政设施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600-xxdf-g2024-006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严先生0513-811695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亚萍0513-856798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00-XXDF-G2024-00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4年市政设施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0-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采购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 07  09 30分(北京时间)

现调整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 18  09 30分(北京时间)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商务技术分中“6材料(货物)管理方案”中的:

“因本项目养护期间存在部分材料(货物)分别由采购人和中标人提供的情况,投标人须针对所投包的特点,结合自身条件,分别从采购人提供材料(货物)的验收、管理、使用、利旧和投标人提供材料(货物)的采购、自检、使用方面自拟材料(货物)管理方案,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其中,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货物)验收程序规范、材料(货物)管理规范、材料(货物)使用有序高效、材料(货物)废旧利用方案切实可行,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货物)采购质量可靠、材料(货物)自检严谨、材料(货物)使用有序高效的得15分;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货物)验收较规范、材料(货物)管理较完善、材料(货物)使用较有序、材料(货物)废旧利用方案较可行,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货物)采购质量可控性较强、材料(货物)自检能力较强、材料(货物)使用较有序的得7分;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货物)验收不规范、材料(货物)管理粗放、材料(货物)使用无序混乱、材料(货物)废旧利用方案差,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货物)采购质量不可控、材料(货物)自检能力差、材料(货物)使用无序混乱的得3分。”

现调整为

“因本项目养护期间存在部分材料(货物)由采购人和成交人提供的情况,投标人须针对所投包的特点,结合自身条件,从材料(货物)采购、材料(货物)管理、材料(货物)自检、材料(货物)废旧利用等四个方面自拟材料(货物)管理方案,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其中,材料(货物)采购质量可靠、材料(货物)管理规范、材料(货物)自检严谨、材料(货物)废旧利用方案切实可行的得15分;材料(货物)采购质量可控性较强、材料(货物)管理较完善、材料(货物)自检能力较强、材料(货物)废旧利用方案较可行的得11分;材料(货物)采购质量可控性不强、材料(货物)管理不完善、材料(货物)自检能力一般、材料(货物)废旧利用方案一般的得7分;材料(货物)采购质量不可控、材料(货物)管理粗放、材料(货物)自检能力差、材料(货物)废旧利用方案差的得3分。”

 

更正内容

项目需求中三、商务要求中的(二)投标报价及结算原则”中的

1、投标报价

1.1本项目报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预估数量的总价进行报价(仅作为报价排名用)。质量标准按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文件要求规定。

各包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附件1:包1市区桥梁设施养护服务最高限价清单

附件2:包2市区雨水设施养护服务最高限价清单

附件3:包3市区道路设施养护服务最高限价清单

附件4:包4市区道路设施养护服务最高限价清单

附件5:包5市区道路设施养护服务最高限价清单

附件6:包6市区道路设施养护服务最高限价清单

附件7:包7市区道路设施养护服务最高限价清单

附件8:包8市区道路设施养护服务最高限价清单

附件9:包9市区道路设施养护服务最高限价清单

1.2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价格包含:除甲供材以外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9%等为满足本项目所需服务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3最高限价清单涉及的所有数量均为预估量,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1.4根据国家、地方规范和标准、各种文件规定、质监部门要求执行的而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未明确的施工内容,在投标报价时必须综合到相关子目中进行报价,施工时不另行签证。

1.5投标人应对所投分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缺项、漏项中修下浮率小于等于10%、机械租赁费的报价绝对值低于控制价绝对值或者报价超过报价清单中最高限价者包含单价和总价),视为无效投标。

1.6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和管理水平,并考虑巡查工作、养护维修工程的内容和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因素谨慎报价,中标后不作调整。

投标人应仔细通读招标文件条款及清单,如有疑义,应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提出,若未提出,视为认可,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疑义。

现调整为

1、投标报价

1.1本项目报价=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预估数量 + 中修项目预估金额×(1-中修报价下浮率)+ 机械租赁费(如有),报价总价仅作为报价排名用。其中:报价及下浮率均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各包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附件1:包1市区桥梁设施养护服务最高限价清单

附件2:包2市区雨水设施养护服务最高限价清单

附件3:包3市区道路设施养护服务最高限价清单

附件4:包4市区道路设施养护服务最高限价清单

附件5:包5市区道路设施养护服务最高限价清单

附件6:包6市区道路设施养护服务最高限价清单

附件7:包7市区道路设施养护服务最高限价清单

附件8:包8市区道路设施养护服务最高限价清单

附件9:包9市区道路设施养护服务最高限价清单

1.2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价格包含:除甲供材以外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9%等为满足本项目所需服务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质量标准按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文件要求规定。

1.3最高限价清单涉及的所有数量均为预估量,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中标单价中标下浮率及机械租赁费不作调整。

1.4根据国家、地方规范和标准、各种文件规定、质监部门要求执行的而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未明确的施工内容,在投标报价时必须综合到相关子目中进行报价,施工时不另行签证。

1.5投标人应对所投分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缺项、漏项中修下浮率小于等于10%或者报价超过报价清单中最高限价者包含单价和总价),视为无效投标。

1.6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和管理水平,并考虑巡查工作、养护维修工程的内容和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因素谨慎报价,中标后不作调整。

投标人应仔细通读招标文件条款及清单,如有疑义,应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提出,若未提出,视为认可,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疑义。

 

更正内容

附件1-9清单中的:

(一)中修项目的清单描述:

1、本项金额为暂估金额,根据中标人报价计算本项下浮率;

2、中标人根据计价文件、当期指导价、下浮率,扣除甲供材编制工程竣工结算,经采购人委托的监理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

3、无计价文件参考的、无指导价的项目,中标人需在开工前申报预算价,采购人负责认质认价后实施。

现调整为

1、本项金额为暂估金额;

2、中标人根据计价文件、当期指导价、中修项目下浮率,扣除甲供材编制工程竣工结算,经采购人委托的监理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

3、无计价文件参考的、无指导价的项目,中标人需在开工前申报预算价,采购人负责认质认价后实施。

 

(二)备注内容:

备注:①各包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包___市区___设施养护服务最高限价清单》;②本项目报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预估数量的总价进行报价(仅作为报价排名用);③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价格包含:除甲供材以外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9%)等为满足本项目所需服务所涉及的一切费用。④最高限价清单涉及的所有数量均为预估量,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全费用综合单价不作调整。⑤投标人应对所投分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缺项、漏项、中修下浮率小于等于10%、机械租赁费的报价绝对值低于控制价绝对值或者报价超过报价清单中最高限价者(包含单价和总价),视为无效投标。⑥中修项目折算报价下浮率=1-中修项目报价/中修项目最高限价(百分数保留两位小数)。”

现调整为

“备注:①各包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包___市区___设施养护服务最高限价清单》;②本项目报价=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预估数量 + 中修项目预估金额×(1-中修报价下浮率)+ 机械租赁费(如有),报价总价仅作为报价排名用。其中:报价及下浮率均保留小数点后一位。③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价格包含:除甲供材以外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9%)等为满足本项目所需服务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质量标准按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文件要求规定。最高限价清单涉及的所有数量均为预估量,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中标单价中标下浮率及机械租赁费不作调整。⑤投标人应对所投分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缺项、漏项、中修下浮率小于等于10%或者报价超过报价清单中最高限价者(包含单价和总价),视为无效投标。”

更正日期:2024-10-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

单位名称: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单位地址:南通市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513-81169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2楼南侧

联系人:张亚萍

联系电话:0513-85679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萍

电话:0513-8567989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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