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漯河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项目(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3-19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公司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和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395-556911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漯河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项目(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3-19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漯河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项目(设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9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9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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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交通绿岛绿化提升工程、公交车停车场绿化工程、七彩枫林公园建设工程、名都公园建设工程、尚武街花园建设工程、怡园建设工程、悦景园建设工程、行道树树穴连通工程、垂直绿化建设工程、智慧园林建设工程、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施建设工程、源汇区(万宝手机城前绿化、尚书房小区外北广场、汉江花园、雅居园、湘江花园、盛世花园、静雅园、新天地花园、新旺角花园、雨水花园)、召陵区童趣公园、经开区(峰璟花园、五谷园、东篱花园)等设计;项目总投资:约3043.6万元。 5.2采购范围:漯河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项目设计及后续配合服务。 5.3设计周期:1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有效的设计规范及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设计周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3响应人应提供自磋商文件发售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网站打印页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附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结果查询页面,需显示查询时间】。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3月15日 至 2023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响应人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3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zfcg.lhjs.cn/bidopen_new/conformBid),响应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 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响应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 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服务费 收取方式:由中标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原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漯财购【2018】16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南段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316722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和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北段财富中心C座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5569112/55690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17744753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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