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国航通讯类设备维修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xm-pur-e-20231359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聂斌010614659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国航通讯类设备维修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通讯类设备维修服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通讯类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PUR-E-202313594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主要包括对甚高频系统、短波系统、卫星校时系统、卫星电视系统、对讲机系统等的维修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在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供应商须具有效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八)供应商须提供包括OTE、R&S、MOTO、JOTRON、CODAN、BECKER、Rockwell-Collins、PAE、沈阳空管在内的至少三家原厂的维修资格证书,其余无原厂维修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原厂出具的服务承诺函。
(九)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3个(含以上)无线通讯维护服务案例,合同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有清晰的标的、服务内容和签署时间等)。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十一)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6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询价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至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3.CGTX-OP-004-0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4.CGTX-OP-004-03-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CGTX-OP-004-05-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6.提供有效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7.提供包括OTE、R&S、MOTO、JOTRON、CODAN、BECKER、Rockwell-Collins、PAE、沈阳空管在内的至少三家原厂的维修资格证书,其余无原厂维修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原厂出具的服务承诺函。
8.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3个(含以上)无线通讯维护服务案例,合同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有清晰的标的、服务内容和签署时间等)。
9.提供2023年1月至3月,连续3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税证明。
10.提交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询价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询价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内容参与本项目询价工作,具体询价流程详见询价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网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斌
联系人电话:01061465926
联系人电子邮箱:niebin@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请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同时确保所有材料均需内容完整清晰、加盖公章并严格按照时间及相关要求递交,如未按要求提供造成取消参与项目资格的,采购人对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