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装备公司城区老工厂整体搬迁改造项目-模具中心设备基础(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0/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zdf0719gc20xs-009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健伟0719-8221425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向东
标书截止时间2020/09/27
投标截止时间2020/10/13
公告正文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装备公司城区老工厂整体搬迁改造项目-模具中心设备基础(二次)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ZDF0719GC20XS-00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装备公司城区老工厂整体搬迁改造项目-模具中心设备基础(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2019-420303-36-03-040880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风模具冲压技术有限公司模具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东风模具冲压技术有限公司模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十堰工业新区装备工业园。

建设规模:模具中心厂房内19台大型数控设备、12台大型压力机设备、三坐标设备及其他普通设备的设备基础。

其他: 设备周边地坪约3945㎡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装备公司城区老工厂整体搬迁改造项目-模具中心设备基础(二次)工程施工,具体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等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 。

计划工期: 2020年10月20日开工,2021年3月20日竣工,总工期151日历天;工期节点应满足厂房建设进度和业主制定的基础进度计划要求。

2.3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核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及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需提供原件;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原件;

3.4投标人近5年(指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设备基础工程业绩”或“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厂房且内含中大型设备基础工程的工程业绩”(需提供能体现设备基础工程施工内容的证明材料及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需提供原件)并提供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合法的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投标人业绩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材料的,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消投标资格;若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须提供承诺书)。

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原件, 提供如中标将只负责本项目项目管理的书面承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原件或省级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注册建造师资格证需提供原件)。

3.6项目经理近5年(指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设备基础工程业绩”或“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厂房工程且内含中大型设备基础工程的工程业绩”(需提供能体现设备基础工程施工内容的证明材料及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需提供原件)并提供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合法的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

3.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均须提供近六个月(2020年4月~2020年9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原件或社保局网站带电子印章的彩色打印件)及社保税收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原件或网站带电子印章的彩色打印件)。

3.8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和预算员(或国家注册造价员或国家注册造价师)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并齐全,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提供相应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原件或省级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安全员须按工程规模标准配备;预算员(或国家注册造价员或国家注册造价师)应提供相应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9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2020年4月—2020年9月)纳税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税务局出具或税务局网站打印);

3.10投标人须出具企业(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含附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3.11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单独提供书面承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12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单独提供书面承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单独提供书面承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14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单独提供书面承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15投标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认定时间以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同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统一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1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同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统一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17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存在行政处罚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同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统一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1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19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0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从事生产经营的施工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动态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十政办发〔2018〕114号】投标人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的企业守法诚信等级未达到A级的(A级包含由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发出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保障征信查询意见书A级【提供原件】),其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文件处理。

注:如投标人存在以上禁止情形,一经查实,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已进入投标环节的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自动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则自动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dfmjyzx.com/)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电子交易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4.2投标人在2020年9月22日23时59分至2020年9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投标人企业控制台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网址:https://www.dfmjyzx.com/epmt/login.html)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支付方式:可选择支付宝,微信,银联在线支付任一方式进行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3日9时00分。

5.2本次投标文件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两种均需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停止接收;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成功递交,以电子交易平台回复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作为确认已递交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

5.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均需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在截止时间前尚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已先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如在截止时间前仍未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其纸质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进入开标和评标程序。

5.5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63号东风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6.投标相关事宜

6.1投标人须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投标文件、加密递交投标文件及解密投标文件等业务。投标人可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电子交易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

6.2投标人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等,请向电子交易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客服电话:400-888-6769。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请参见第8条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相关信息)。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东风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dfmjyzx.com/)发布。

8.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疑、中标结果通知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风模具冲压技术有限公司模具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十堰市东岳路100号 地 址: 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63号

邮 编: 442000 邮 编: 442000

联 系 人: 张健伟 联 系 人: 殷向东

电 话: 0719-8221425 电 话: 18671666472

2020年9月2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