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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设计学院机房电脑采购项目(GXZC2023-J1-004387-CGZX)质疑答复书桂政采函〔2023〕422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桂政采函〔2023〕422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广西长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5号和美家园1栋1单元二十八层2704号房
法定代表人:何现海
委托代理人:曾子航
本中心2023年12月5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设计学院机房电脑采购项目(GXZC2023-J1-004387-CGZX)的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3项:成交人部分参数不满足谈判文件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成交人没有提供显示器的3C认证和节能认证证书。质疑人要求审核成交人响应文件内容、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查明:
一、关于质疑事项1、2
柳州唯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技术响应表中对货物1“台式计算机”的“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的“★5、独立显卡……”、“8、机箱…………”的内容作无偏离响应。
柳州唯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针对质疑问题的回复中称:经和生产厂家再次核对,此机型为大客户商用机型,可按照客户配置要求非常规定制,满足8G显卡、机箱25L、电源500W的要求。
二、关于质疑事项3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名称为台式计算机为一整套计算机包含显示器,本项目采购并未把显示器单独分开采购,因此未单独列明显示器型号、未提供显示器3C认证节能证书。
综上所述,本中心认为:经谈判小组评审,柳州唯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质疑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2、3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12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广西长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5号和美家园1栋1单元二十八层2704号房
法定代表人:何现海
委托代理人:曾子航
本中心2023年12月5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设计学院机房电脑采购项目(GXZC2023-J1-004387-CGZX)的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3项:成交人部分参数不满足谈判文件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成交人没有提供显示器的3C认证和节能认证证书。质疑人要求审核成交人响应文件内容、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查明:
一、关于质疑事项1、2
柳州唯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技术响应表中对货物1“台式计算机”的“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的“★5、独立显卡……”、“8、机箱…………”的内容作无偏离响应。
柳州唯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针对质疑问题的回复中称:经和生产厂家再次核对,此机型为大客户商用机型,可按照客户配置要求非常规定制,满足8G显卡、机箱25L、电源500W的要求。
二、关于质疑事项3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名称为台式计算机为一整套计算机包含显示器,本项目采购并未把显示器单独分开采购,因此未单独列明显示器型号、未提供显示器3C认证节能证书。
综上所述,本中心认为:经谈判小组评审,柳州唯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质疑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2、3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12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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