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心供氧及负压系统维保服务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评审中
中心供氧及负压系统维保服务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82024080110755920)
发布时间:2024-08-01 11:48
浏览次数: 889
重庆普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南岸区中医院(采购人)委托对中心供氧及负压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150000 元)
包1
包合计:15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 为重庆市南岸区中医院提供中心供氧及负压系统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中心供氧系统(包括分压系统、氧气汇流排、管路系统和终端等部分)、负压系统(包括负压中心站、吸引管路系统和终端部分)、中心供氧站、传呼对讲系统、输液轨道、输液吊杆等配套配件、海棠晓月院区供氧系统。 展开
| ¥150000 | 1(项) | ¥150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供应商为销售商的须具备相关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相关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供应商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 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所有证照必须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供应商为销售商的须具备相关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相关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供应商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 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所有证照必须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4-08-06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8-06 11: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时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109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南岸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含税包干价,本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人工费、材料费、设施维护、机械费、运输费、配件费(200元以内,含200元的配件)、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供应商自行负责合同执行期间的人员安全问题。供应商应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并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采购合同签定后,每年分二次等额支付维保款,在成交供应商无违约现象下,维保工作开始后的第六个月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每年维保金额的50%一年维保期结束后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维保金额剩余的50%(经考核,全部履行维保约定内容后支付)。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40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普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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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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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南岸区中医院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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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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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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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供氧及负压系统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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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供氧及负压系统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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