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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采购]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9/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价采购]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QYSN220063001F001
标段编号: 采购人: 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金: 代理机构: 工本费: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否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2022-09-12 00:00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采购人联系人: 张* 采购人电话: 03913535087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电话: 监督部门: 千业水泥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 03913535039信息提供日期:2022-09-12
本(批)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该批项目进行询比价采购,现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1.1 项目名称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检测服务 1.2 采购范围含技术服务费、专用增值税发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http://bid.zyepp.com)先进行注册,待通过审 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2.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官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报名、报价、保证金、工本费 3.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询比价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zyep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 3.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3开始时间(报名/报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09月19日前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平台上报名。 3.4投标保证金 3.4.1线上缴纳:投标单位需在线缴纳投标保证金元 3.4.2线下缴纳: 3.5上述保证金款项需从投标单位注册基本账户转出,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6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单位报名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审核通过后,应在2022年09月19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按照要求转账到指定的财务账号上。 3.7报价工本费: 3.7.1线上缴纳:投标单位需在线缴纳工本费元 3.7.2线下缴纳: 3.8报价方式: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线上报价。 4.其他 5.中原云商招投标平台支持联系方式 登陆中原云商招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投标人可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参与询比价业务。首次使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者,请先在中原云商招投标平台上进行注册,根据要求填写注册人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管理员信息等),并由河南国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针对会员注册、CA证书办理、网上投标报价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拨打平台客服热线:4006202211或下载操作指南。 7.监督部门 地址:千业水泥公司纪委 邮编:454171 传真: 联系电话:刘建军03913535039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焦作市马村区安阳城乡田门村北千业水泥安环部办公室 邮编:454171 传真: 联系电话:赵红燕王东升039135350213535053 9.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千业水泥公司招标办 邮编:454171 传真: 联系电话:刘国宏张国强03913535087
- 附件:千业水泥环保检测服务1公开询比邀请函.doc附件:千业水泥环保检测服务1公开询比邀请函.doc
2、招标项目:环保检测服务1、招标单位: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相关要求:经过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拟通过公开询比选择环保检测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投标单位:千业水泥公司公开询比邀请函
(2)投标保证金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保证金。(1)本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整。应注明缴纳保证金、标书费的标段名称及招标编号。(进入核价阶段,按千业水泥公司招标办电话通知后交纳,拿现金到现场开标)6、投标保证金交纳:5、交货地址:交货地点为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内部仓库。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乙方每半年开具已服务项目全额6%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每半年对已检测项目付一次款。3、报价内容包括:含技术服务费、专用增值税发票。
8、招评标会务费:仅对中标单位收取。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缴纳招评标会务费,具体收取标准为:五万元至十万元,收取300元/标段,十万元以上至二十万收取700元/标段,20万元以上收取1000元/标段。除投标保证金外,不收取集团公司内部供应厂商招评标会务费。公司不收取标书费。财务部:0391—3535007供应商在接到未中标通知后,持招标组织机构(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必须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收据中的供应商名称应与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到招标组织机构业务部门签字确认后到财务部门办理退款手续(每月30日左右办理)。保证金的返还只针对供应商单位并通过电汇的方式进行,不针对个人也不以现金方式返还。保证金将退回到供应商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注册信息中所填报的基本账户中。对于交款时未索要收据的单位,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未中标情况在次月集中付款日自动退还。7、投标保证金退还:(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被没收:a.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或未能交纳履约保证金;b.供应商在询比价采购有效期内发生违犯国家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禁止的行为。(3)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10、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购只接受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中原云商)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凡初次参加电子招标采购的供应商,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完成网上注册并资质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9、供应商资格要求:
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7)具备按照采购人或项目单位要求在部分项目上定制企业标识的能力。(6)具备国内货物配送能力。(5)在河南能源集团范围内采购应答活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4)在河南能源集团范围内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被责令停产停业的。(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报价。(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招标的。(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被列入河南能源供应商黑名单中的。(11)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10)在招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7)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13、招标机构:焦作千业水泥公司招标办(设在办公楼一楼企管部)(4)电子商务平台最终显示投标人报价为含税价,此报价小数点后为四位小数,投标人在报价时需对此四位含税价小数部分有效位数进行取舍说明。若无说明,将按以下方式进行位数截取:报价100元(含100元)以上的,不进位取整(即小数部分舍去);报价10元至100元(含10元,不含100元)的,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不进位保留,即小数点第一位后全部舍去);报价为10元(不含10元)以下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不进位保留,即小数点第二位后全部舍去)。(3)如果投标时技术要求和邀请函要求不一致,必须填写偏离表。(2)该项目报名时所需资法人授权书、投标函,供应商在报名时要以附件形式打包上传各类证书彩色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要求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授权,非法人代表如总经理签字无效;有强制性认证要求、特殊性能要求的货物,必须附相应证件)(1)供应商均可就本次采购的物料清单中所有项目应答。12、其它要求:
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赵红燕03913535021王东升3535053安监部技术联系人:电话:0391-3535087手机:13403992549招标联系人:刘国宏张国强
检测项目一览表二、服务内容(含检测工作量)为强化企业污染源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及排污许可证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本次环保检测技术服务主要内容为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污染源环保技术检测。一、项目概况技术要求
检测类别 | 检测点位 | 检测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测周期 | 检测频次(每年) | 采样次数 |
废气 | 一期窑尾 | 颗粒物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一期窑尾 | 二氧化硫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一期窑尾 | 氮氧化物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一期窑尾 | 氨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一期窑尾 | 氟化物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2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一期窑尾 | 汞及其化合物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2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一期窑尾 | 林格曼黑度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2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一期窑尾 | 一氧化碳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2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颗粒物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二期窑尾 | 二氧化硫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二期窑尾 | 氮氧化物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二期窑尾 | 氨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二期窑尾 | 氟化物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2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二期窑尾 | 汞及其化合物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2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二期窑尾 | 林格曼黑度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2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二期窑尾 | 一氧化碳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2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一期窑头 | 颗粒物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二期窑头 | 颗粒物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一号水泥磨 | 颗粒物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二号水泥磨 | 颗粒物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三号水泥磨 | 颗粒物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收尘器(1) | 颗粒物(共9台收尘器)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9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收尘器(2) | 颗粒物(共103台收尘器) | 手工检测 | 1次/一年 | 103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气 | 食堂油烟 | 油烟 | 手工检测 | 1次/一年 | 1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5组 |
无组织 | 厂界 | 颗粒物 | 手工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
无组织 | 厂界 | 氨 | 手工检测 | 1次/一年 | 1次 | |
噪声 | 厂界 | 昼间(4个点位) | 手工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
噪声 | 厂界 | 夜间(4个点位) | 手工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
矿山无组织 | 矿山厂界 | 颗粒物 | 手工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
矿山噪声 | 矿山厂界 | 昼间(4个点位) | 手工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
矿山噪声 | 矿山厂界 | 夜间(4个点位) | 手工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
废水 | 一、二期污水处理站 | ph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水 | 一、二期污水处理站 | 悬浮物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水 | 一、二期污水处理站 | 化学需氧量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水 | 一、二期污水处理站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水 | 一、二期污水处理站 | 石油类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水 | 一、二期污水处理站 | 氟化物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水 | 一、二期污水处理站 | 氨氮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水 | 一、二期污水处理站 | 总磷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废水 | 一、二期污水处理站 | 水温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环境空气 | 降尘缸 | 降尘 | 手工检测 | 1次/月 | 12次 | |
合计 | 共222次 |
检测类别 | 检测点位 | 检测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测频次 | 采样次数 |
废气 | 一期窑尾 | 氨 | 对新增氨气监测设备进行验收 | 一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9组 |
废气 | 二期窑尾 | 氨 | 对新增氨气监测设备进行验收 | 一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9组 |
对新增氨气监测设备进行比对检测并出具验收报告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标准,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1、检测分析方法三、技术规范和标准2.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具体检测周期及内容以实际检测项目为依据,原则上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检测,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检测内容。备注:1.全厂共119台收尘器,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分在线监测收尘器7台/一季度检测一次,半年度收尘器9台/半年检测一次,全年收尘器103/台一年检测一次。本年对新升级、改造氨逃逸设备进行比对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甲方根据环保相关要求及实际情况进行检测,据实结算。
检测因子 | 检测方法 |
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
颗粒物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及修改单 |
氮氧化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2-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
二氧化硫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29-2011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2017 |
汞及其化合物 | 污染源废气 汞及其化合物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2003年)第五篇第三章第七节(二) |
林格曼黑度 | 固定污染源排放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T 398-2007 |
氟化物 |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HJ/T 67-2001 |
氨 | 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
一氧化碳 | 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 定电位电解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第五篇第四章第十一节(二) |
油烟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附录A 饮食业油烟采样及分析方法) GB 18483-2001 |
非甲烷总烃 |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04-201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pH值 |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
悬浮物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
石油类 | 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 970-2018 |
氟化物 |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4-1987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
总磷 |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
降尘 | 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265-1994 |
(5)《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5432-1995)及修改单(4)《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2)《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1)《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2.检测依据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10)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8)《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标准,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16)《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41/T1344-2019)(15)《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DB41/T1327-2019)(14)《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T1953-2020);(12)《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4)废气样品的采集和分析严格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要求进行。(3)废水样品的采集、保存、分析均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采用明码平行样、密码质控样等质控方式。(2)监测所用仪器、量器经分析人员进行校准,具有两名以上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的、与监测事项相符的培训证书的人员。(1)编制监测方案,配备监测试验人员,提供合格的仪器,负责实施完成监测工作;1.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四、技术要求
(2)采样前用标气对检测仪器进行校准。(1)检测过程中使用的检测及分析仪器经有关计量检定单位检定/校准合格,且均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采样、分析的标准及方法,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2.检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检验与验收等要求:(6)乙方在对检测因子检测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检测。具体检测因子检测方法要求参照主要技术标准。(5)噪声、无组织排放监测:噪声、无组织排放监测仪器在采样前、后对仪器进行校准,并记录。
(1)资质:投标方必须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取得省级及以上CMA证书,且必须有检测资质;同时提供企业有效资质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质量体系证书等)。1.投标人资格要求五、商务要求(5)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执行国家、省、市及集团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因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未达标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处罚等。(4)检测数据、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3)采样、检测分析人员均为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被授权的技术人员。
(7)需在焦作本地设有自有实验室,能够独立进行数据分析。(6)检测单位接到甲方紧急检测任务通知时需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工作。(5)其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人名单。(4)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化工、环境检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化工、环境检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业绩: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5项,以加盖公章合同(或检测报告)扫描件为准。
3.质量及验收要求:甲方对施工有特殊要求(在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之外)时,应以书面技术交底形式加以明确,乙方应严格执行。2.工期要求:现场采样完成后,必须能够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检测数据结果,7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10)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按废标处理。(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在相关网页查询结果,如有违规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未受到监管部门相关通报和处罚。
投标文件格式乙方应严格遵守当地有关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环保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及职工素质教育与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六、其他6.其他商务要求: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5.数据安全要求:中标单位不得对招标单位相关技术人员以外的任何人员透露检测情况和数据信息。如中标单位泄露检测信息,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拒付检测费用。如因数据泄露对招标方造成经济损失,投标单位应承担招标方全部经济损失。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乙方每半年开具已服务项目全额6%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每半年对已检测项目付一次款。
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
五、资格审查资料四、投标保证金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根据贵方为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环保检测服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技术、商务标书:致: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公室一、投标函八、投标一览表七、其他资料六、实施方案
5.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参与此次投标,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若因提供虚假资料对招标造成影响,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4.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3.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60日。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8.投标人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的投标保证金。7.投标人同意招标方按照最低报价重新划分标段。6.我方明白招标机构不一定接纳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也不需要招标机构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人的原因和理由。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授权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系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检测服务的公开询比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签订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单位名称(公章):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授权代表签名:企业名称:授权代表签名:特此说明我公司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截止年月日(投标日),我公司在贵公司货款余额为元,现承诺从货款余额中扣除相应金额为投标保证金。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适用于在千业水泥有货款余额的单位)三、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五、资质证书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截图。(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一)基本情况表四、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本 | ||||||
成立日期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6)检测单位接到甲方紧急检测任务通知时需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工作。(5)其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人名单。(4)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化工、环境检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化工、环境检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业绩: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5项,以加盖公章合同(或检测报告)扫描件为准。(1)资质:投标方必须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取得省级及以上CMA证书,且必须有检测资质;同时提供企业有效资质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质量体系证书等)。
六、服务方案(10)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按废标处理。(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在相关网页查询结果,如有违规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未受到监管部门相关通报和处罚。(7)需在焦作本地设有自有实验室,能够独立进行数据分析。
八、投标一览表(投标人自行补充)其他资料(如有)
检测类别 | 检测点位 | 检测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测周期 | 检测频次(每年) | 单价 | 合计(元) | 采样次数 |
废气 | 一期窑尾 | 颗粒物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一期窑尾 | 二氧化硫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一期窑尾 | 氮氧化物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一期窑尾 | 氨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一期窑尾 | 氟化物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2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一期窑尾 | 汞及其化合物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2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一期窑尾 | 林格曼黑度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2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一期窑尾 | 一氧化碳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2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颗粒物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二期窑尾 | 二氧化硫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二期窑尾 | 氮氧化物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二期窑尾 | 氨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二期窑尾 | 氟化物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2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二期窑尾 | 汞及其化合物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2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二期窑尾 | 林格曼黑度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2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二期窑尾 | 一氧化碳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2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一期窑头 | 颗粒物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二期窑头 | 颗粒物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一号水泥磨 | 颗粒物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二号水泥磨 | 颗粒物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三号水泥磨 | 颗粒物 | 在线系统比对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收尘器(1) | 颗粒物(共9台收尘器)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9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收尘器(2) | 颗粒物(共103台收尘器) | 手工检测 | 1次/一年 | 103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气 | 食堂油烟 | 油烟 | 手工检测 | 1次/一年 | 1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5组 | ||
无组织 | 厂界 | 颗粒物 | 手工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
无组织 | 厂界 | 氨 | 手工检测 | 1次/一年 | 1次 | |||
噪声 | 厂界 | 昼间(4个点位) | 手工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
噪声 | 厂界 | 夜间(4个点位) | 手工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
矿山无组织 | 矿山厂界 | 颗粒物 | 手工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
矿山噪声 | 矿山厂界 | 昼间(4个点位) | 手工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
矿山噪声 | 矿山厂界 | 夜间(4个点位) | 手工检测 | 1次/季度 | 4次 | |||
废水 | 一、二期污水处理站 | ph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水 | 一、二期污水处理站 | 悬浮物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水 | 一、二期污水处理站 | 化学需氧量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水 | 一、二期污水处理站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水 | 一、二期污水处理站 | 石油类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水 | 一、二期污水处理站 | 氟化物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水 | 一、二期污水处理站 | 氨氮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水 | 一、二期污水处理站 | 总磷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废水 | 一、二期污水处理站 | 水温 | 手工检测 | 1次/半年 | 4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3组 | ||
环境空气 | 降尘缸 | 降尘 | 手工检测 | 1次/月 | 12次 | |||
合计1: | 共222次 |
3、工期:2、付款方式:无预付款,乙方每半年开具已服务项目全额6%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每半年对已检测项目付一次款。1、报价范围:含技术服务费、专用增值税发票。总合计费用:元。
检测类别 | 检测点位 | 检测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测频次 | 单价 | 合计(元) | 采样次数 | 备注 | |
废气 | 一期窑尾 | 氨 | 对新增氨气监测设备进行验收 | 一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9组 | 含对新增氨气监测设备进行比对检测并出具验收报告 | |||
废气 | 二期窑尾 | 氨 | 对新增氨气监测设备进行验收 | 一次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9组 | 单次/连续采样至少9组 | |||
合计2: |
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名:企业名称:4、其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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