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公开招标 发布单位:战略支援部队 发布时间: 2023-06-06 16:07:17 截止时间: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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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30606077
项目编号:ZWZX202335004
专业领域:其他
主要内容
招标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对单站式闪电定位预警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单站式闪电定位预警系统
2.项目编号:ZWZX202335004
3.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单站式闪电定位预警系统
3.2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建设17套单站式闪电定位预警系统,以及XA、NN两个中心级软、硬件系统。
单站式闪电定位预警系统分为单站式闪电定位预警仪硬件建设和单站式闪电定位数字化处理系统软件建设两个部分。硬件建设主要在17个站点完成单站式闪电定位预警仪的部署,实现本地闪电定位监测功能。软件建设主要在各站点、XA中心和NN气象台部署软件系统,完成对雷电监测数据的采集、传输、显示、预警和查询等。
注:具体功能、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如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与本公告项目内容不一致,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叁佰肆拾玖万肆仟叁佰元整(¥3,494,300.00);
3.4交货/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或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3具有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账户开户(或其上级银行)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需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4.4具有2022年1月至今任意六个月及以上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
4.5具有2022年1月至今任意六个月及以上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
4.6近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4.7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4.8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认证(军队单位除外);
4.9具有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若本条资格证书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两证合一,则仅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4.10.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包含本项目专业);
4.1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品牌及产品投标;
4.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3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企业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相关内容。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5.1文件发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6 月 13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5.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
5.3发售方式:投标人应授权相应的专人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外地企业无法现场领取的,可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发送至邮箱zkgs_xa@163.com,务必备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成功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以邮寄方式发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或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4)具有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账户开户(或其上级银行)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需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5)2022年1月至今任意六个月及以上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
(6)2022年1月至今任意六个月及以上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
(7)近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8)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9)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认证证书(军队单位除外)或证明其有效性的文件;
(10)有效的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若本条资格证书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两证合一,则仅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证明其有效性的文件;
(11)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有效证明文件(且承制范围包含本项目专业);
(12非进口品牌及产品投标声明(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13)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14)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5)《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1)投标人企业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相关内容。
(2)事业单位或高校如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5.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6.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30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
6.3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23年 6 月 30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
8.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
9. 联系方法:
9.1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雷工
电 话:029-8476 8399
9.2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石老师、韩老师
电 话:029-8958 9882 、177 9153 5326、181 9196 2087
邮 箱:zkgs_x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