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泰县东洋农村现代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金额
820.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1250102802049001
预算金额820.3万元
招标公司永泰县东洋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嘉玉157059398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永泰县东洋农村现代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编号:
E3501250102802049001
地区:
永泰县
来源平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建立时间:
2024-06-06 17:03:23
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1250102802049
项目建立时间:
2024-06-06 17:03:23
项目名称:
永泰县东洋农村现代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
永泰县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农业
建设项目规模:
建设永泰县东洋农村现代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包括:(1)利用古寨绍安庄建筑面积3000m2,建设东洋乡绍安庄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服务中心,设置李梅食品研发中心(不含蜜饯制作)、培训基地、古寨保护中心等,配套微型消防站、步道2km、观光平台、沿溪护栏、绿化等周基础设施; (2)建设李梅、沃柑、有机蔬菜等产业种植基地约1000005m2,配套建设道路、灌溉系统、排水系统、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 (3)东洋乡周坑村至东洋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全长约3km,宽 6.5m,配套建设排水沟及排水管、涵洞、错车道等;东洋乡西塘至茂楼道路改造工程,全长约3km,宽6.5m,配套建设排水沟及排水管、涵洞、错车道等;对种植李梅、油茶的村落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包括路面拓宽、硬化,排水沟、涵管等,全长约30km (4)建设东洋乡安全生态水系,整治河道约 10km,新建生态护岸、提升人居环境;治理东洋乡水土流失,规划田间道路、绿化破面裸露地块,配套建设小型水保工程、机耕路等; (5)建设约1333340m2的东洋乡油茶产业园,配套建设冷库、管理房、观光平台、步道3km、生产道路6km等,建筑面积约 2500m2; (6)改造东洋乡政府旧茶厂建设东洋乡农特产服务中心,设置乡村会客厅、乡土文化展示厅等,建筑面积约700m2,配套建设智慧停车场1000m2,提升周边道路约1.5km。
项目联系人姓名:
郭嘉玉
联系方式:
15705939886
资金来源:
3
出资比例:
无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1250102802049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4-06-06 17:03:23
招标项目名称:
永泰县东洋农村现代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福州市永泰县
招标人名称:
永泰县东洋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代码:
113501250036669591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000488005031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永泰县东洋乡人民政府
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范围: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项目前期阶段组织收集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组织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 (2)工程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及通过勘察文件图审,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3)设计咨询: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若有)及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若有)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配合建筑方案、总平、管综审查及整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后续设计咨询服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及装配式拆分等咨询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并对施工图设计优化提出建议。 (4)工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除施工图范围内工程,还需包含相关监测、检测,以及满足建筑功能使用需求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 (5)造价咨询:包括参与初设设计方案的相关讨论、设计概算审核、编制最高限价或模拟清单、施工图预算审核(或编制),工程变更、签证及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施工结算的初审等全过程造价咨询,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 (6)招标代理:组织本项目施工招标工作。 (7)其他咨询:包括招标代理服务、施工图设计审查、勘察设计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若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若有)、工程检测监测(包括但不限于边坡监测、沉降监测、基坑监测等)、劳动安全卫生评价等。 标段
标段1:
永泰县东洋农村现代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标段(包)编号:
E3501250102802049001001
标段(包)分类:
总体规划
标段(包)名称:
永泰县东洋农村现代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标段(包)内容:
招标范围: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项目前期阶段组织收集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组织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 (2)工程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及通过勘察文件图审,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3)设计咨询: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若有)及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若有)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配合建筑方案、总平、管综审查及整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后续设计咨询服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及装配式拆分等咨询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并对施工图设计优化提出建议。 (4)工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除施工图范围内工程,还需包含相关监测、检测,以及满足建筑功能使用需求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 (5)造价咨询:包括参与初设设计方案的相关讨论、设计概算审核、编制最高限价或模拟清单、施工图预算审核(或编制),工程变更、签证及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施工结算的初审等全过程造价咨询,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 (6)招标代理:组织本项目施工招标工作。 (7)其他咨询:包括招标代理服务、施工图设计审查、勘察设计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若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若有)、工程检测监测(包括但不限于边坡监测、沉降监测、基坑监测等)、劳动安全卫生评价等。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资质:①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资质;②不低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丙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资质:①不低于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②不低于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专业咨询负责人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师证书;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咨询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为牵头方,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缴交;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或者监理或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与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一致。 备注: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扫描件关键页,并加盖公章,日期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若业绩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业绩指标或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业绩指标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根据闽建办科〔2018〕16 号、闽建办科〔2018〕23号等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盖章复印件或网页截图打印件);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820.3007
计划开工日期:
0001-01-01 00:00:00
工期(日历天):
109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