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区走马塘治理工程及无锡市东青河(锡山段)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无锡市锡山区走马塘治理工程及东青河(锡山段)治理工程项目已由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许可〔2023〕173 号文、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许可〔2023〕174 号文和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锡山行审核〔202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无锡市锡山区走马塘治理工程省级及以上投资79%,地方配套21%;无锡市东青河(锡山段)治理工程省级及以上投资65%,地方配套35%,项目法人无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锡市锡山区走马塘治理工程及无锡市东青河(锡山段)治理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走马塘、东青河(锡山段)。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1)无锡市锡山区走马塘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治理总长25.8千米,其中河道疏浚21.5千米,防洪达标建设2.58千米,新建、加固护岸36.14千米等。河道疏浚总长21.5千米,桩号0+000~13+600段河道底宽20米,河底高程0.0米(吴淞高程,下同);桩号13+600~25+802段河道底宽25米,河底高程0.0米,局部束窄段(桩号19+200~21+200)河道底宽15米、河底抽槽至-1.0米;河道疏浚坡比均为1:2.5。防洪达标建设2.58千米,其中设防段采用挡浪板加高0.43千米,挡浪板顶高程6.0米,C35钢筋砼结构;半高地填高段2.15千米,地面填至高程5.3米与后侧高地衔接。新建护岸36.12千米,其中坡式护岸14.36千米、现状墙顶增设护坡5.96千米、插板桩护岸7.16千米、U型砼板桩护岸7.77千米、钢筋砼悬臂挡墙0.87千米等;加固护岸0.02千米。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9414万元。
(2)无锡市东青河(锡山段)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4.526千米,新建及加固护岸593米等。河道疏浚总长4.526千米(桩号K0+000~K4+526),设计底宽40米,底高程0.0米(吴淞高程,下同),边坡1:4。新建、加固护岸总长593米,其中新建499米、加固94米。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038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无锡市锡山区走马塘治理工程及无锡市东青河(锡山段)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含桩基检测)。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结束。其中无锡市锡山区走马塘治理工程施工工期为21个月,东青河(锡山段)治理工程施工工期为5个月。根据两个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电子投标文件填13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金属结构乙级及以上、机械电气乙级及以上和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各个专业检测资质按本招标公告第3.2款相应要求进行评审。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已完工的1个单项工程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反映工程总投资的,还需提供工程项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文件资料以证明工程总投资金额。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要求:投标单位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按承诺函给定格式提供承诺)。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其他要求:按照相关规范结合本项目,投标单位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各项质量检测内容的相应检测能力(按承诺函给定格式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内部的职责分工。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单位。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有关联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做无效标处理。
根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20号令)“第十四条 2个或者2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的规定,和《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投标的,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资格)等级。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的工程”的规定。各专业(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检测工作所具有的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按联合体协议书已经约定的承担该专业检测工作的成员单位资质类别及等级进行评审。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12月 8 日至2023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8日11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拟参加投标单位可自行查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出具的至少包含自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
10.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费率: 0.5% ,工程建安费暂按19896.59万元计,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15分;2.商务:6分;3.单位业绩:10分;4.项目负责人:8分;5.资源配置:27分;6.服务实施方案:34分;7.其他评分因素:/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有效认证证书的,(联合体投标的,指所有成员单位均满足)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 | 6分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每有1项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资审业绩(1个)和打分业绩不重复计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招标公告》第3.1之(2)项要求。 | 10分 | |
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每有1项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招标公告》第3.1之(2)项要求。 针对同一项业绩,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不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优先计分。 | 5分 | |
项目负责人职称 |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 | 3分 | ||
2.2.4 (2)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人员配置 | ①检测专业人员中,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专业配置齐全的得10分,每少1个专业扣2分。(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为准)同一专业不重复累计;②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名得2分,中级技术职称的每名得1分,最高得10分。以职称证为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级别计 | 20分 |
仪器设备 | 拟投入设备的种类齐备,技术性能先进,数量满足检测工作要求(全站仪、回弹仪、混凝土超声波检测仪、一体式钢筋扫描仪、超声波探伤仪、涂层测厚仪、护栏立柱质量检测仪);能满足本工程质量检测业务需要的,有1个得1 分,最多得 7分。需提供购置税发票或设备检测合格证书(附在《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表》后,否则按该设备缺失处理)。 | 7分 | ||
2.2.4 (3) | 服务实施方案标准 | 检测计划及大纲 | ①检测工作大纲重点突出,工作内容明确,针对性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8分; ②检测进度计划和人员设备完善得8分; ③检测内容、检测项目与检测数量满足《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要求得6分; ④检测工作关键节点部分把控技术方案完善得6分; ⑤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保证措施及安全措施合理得当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34分 |
2.2.4 (4) | 项目负责人答辩 | / | ||
2.2.4 (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以最高投标限价作为评标基准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基本分13分,在此基础上每下降1个百分点(指偏差率。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加1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高得15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 15分 |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包含自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③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二泉东路28号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0-882505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肖女士、许女士
电话: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邮箱:350708114@qq.com
11.备注
2023年12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