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雨母山镇衡永高速水系修复项目
金额
753.4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3.4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鸿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53.42万元
中标联系人颜力杰13975422233
公告正文

雨母山镇衡永高速水系修复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9日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蒸湘区雨母山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鸿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雨母山镇衡永高速水系修复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雨母山镇衡永高速水系修复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刘潘

6、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534237.93

大写:人民币柒佰伍拾叁万肆仟贰佰叁拾柒元玖角叁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承包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可向发包人(采购人)申请第一次付款,申请预付中标金额的10%;承包人(中标人)在完成工程量 30%后,可向发包人(采购人)申请第二次付款,工程款支付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程量造价的85%;承包人(中标人)在完工后,可向发包人(采购人)申请第三次付款,工程款支付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程量造价的70%;承包人(中标人)通过竣工验收后,可向发包人(采购人)申请第四次付款,工程款支付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程量造价的 85%;经财评、审计结算审定后,工程款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7%,余款在质保期过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期为壹年。承包人每次请款前需向发包人出具相应等额的正规发票,否则发包人可以拒付相应的工程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218日,完成日期:20251217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衡阳市蒸湘区雨母山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蒸湘区雨母山镇人民政府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详见合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2-1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13

合同订立地点:蒸湘区雨母山镇人民政府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厉硕胜

委托代理人:颜力杰

委托代理人:

 话:13975422233

 话:13975422233

 真:

 真:/

 址:衡阳市蒸湘区雨母山镇东阳村

 址:衡阳市蒸湘区衡祁路41号105、205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平湖支行

 

 号:400153056405250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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