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力监理(临时电、正式电)
金额
5000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0/09/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tjt-2020-sglsyd-004
预算金额5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骆女士0431-85332368
标书截止时间2020/09/23
投标截止时间2020/10/15
公告正文
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力监理(临时电、正式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电子信息产业研发中心、智慧医疗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叁[2020]41号、长新发改叁[2020]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及电力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划分2个标段;其中:
第1标段招标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第1标段招标项目编号:JTJT-2020-SGLSYD-004
第2标段: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力监理(临时电、正式电)
第2标段招标项目编号:JTJT-2020-DLJL-005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电子信息产业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50000.0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57928.00㎡,建筑面积73841.30㎡。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电子信息产业研发中心服务用房,设计结构为19层,两侧建设3层框架结构附属用房。
智慧医疗创新创业基地项目总投资42000.0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56054.00㎡,建筑面积61982.79㎡,新建1座智慧医疗企业办公和服务用房,设计结构为19层,两侧建设3层框架结构附属用房。
2.3招标范围:其中:
第1标段: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电子信息产业研发中心、智慧医疗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
第2标段:针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电子信息产业研发中心、智慧医疗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临时用电、正式用电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建设地点:电子信息产业研发中心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北至长德丙五路,南至雅林路,西至金丰大街,东至长德丙十街。
智慧医疗创新创业基地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内,北至长德丙五路,南至雅林路,西至长德丙十街,东至雾海西街。
2.5 计划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6监理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7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8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 力设施许可证(具备五级承装类、五级承试类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第2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第1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2标段投标单位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资格,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同类是指建筑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7外省投标企业需按照〔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1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开标,网上邮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将下列要求内容(按顺序排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longtaigc@126.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对于启用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第1标段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启用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第1标段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于启用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第2标段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职称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公示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的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页截图;
(7)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网站备案截图(入吉企业提供);
4.2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送的资料进行确认,若报名资料有误,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连同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施工每套售价1000元、监理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0年10月 15 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
5.2 逾期或未能按时抵达指定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德新区长德大街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31-811809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公馆19楼1908室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骆女士       
电    话:0431-85332368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118805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