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239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工020-82265528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工020-822178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台一铜业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台一铜业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八·r铜v/c品公可拍标代班广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巳期:2^^3年月招标公告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303-440112-04-01-217247)批准,资金已落实,台一铜业(广州)有限公司现对台一铜业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台一铜业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招标单位:台一铜业(广州)有限公司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20-82265528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鹏大道77号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魏工联系电话:020-82217860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观虹路10号1105室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20-82112206、82111245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三、建设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鹏大道77号。四、项目概况:本工程拆除原台一铜业二期厂房,并建设一栋新SCR厂房1(厂房高度12.5米,跨度32米),建筑面积约26055平方米、一栋厂房2,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1栋倒班楼(首层设置食堂),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一栋门卫、两栋废料房(甲类危险品仓库),建筑面积约650平方米,建筑限高≤60米(从室外地坪到实体女儿墙顶),本项目不涉及购置生产设备,主要为建筑工程建设及基础投入,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勘察任务书、设计任务书。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2、招标内容:台一铜业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与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2.1勘察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负责现场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超前钻费用、地下物探测等内容。承包人完成本项目建设红线图范围内、外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对规划用地红线内(含代征用地,如有)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包配合规划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现场的勘察要求跟踪技术服务,包验收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以招标文件(含勘察任务书、合同条款)为准。2.2设计部分2.2.1设计范围及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图送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相关配合等。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编制方案设计及深化设计。(2)负责编制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设计概算),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及设计概算审核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造型比选等的投资分析,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3)负责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节能、绿建、环保工程、配合完成生产设备工艺管线、消防、人防、海绵城市、装修设计(根据需要)、智能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厨房设计、设备基础及管沟、外水、外电、市政园林、配套设施、围墙门卫、标识等的设计,设计应满足规范及相关部门的文件和批复的标准要求。(4)负责配合制作效果图。(5)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6)配合项目竣工图编制、签审工作。22.2.2设计其他服务(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设计范围内各项专家设计评审,并承担设计评审所需相关费用(不含施工图审查费用)。2.2.3其他设计:(如有)(以招标文件(含设计任务书、合同条款)为准2.3施工部分施工内容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竣工图编制、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包括但不限于:(1)拆除原台一铜业二期厂房,负责新建厂房的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节能、绿建、环保工程、配合完成生产设备工艺管线、消防、人防、海绵城市、装修设计(根据需要)、智能化、泛光照明、厨房、设备基础及管沟、外水、外电、市政园林、配套设施、围墙门卫、标识等施工。(2)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3)组织竣工验收及办理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环保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编制竣工图、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办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等,直至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4)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无条件(无总包管理配合费)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等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5)负责施工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道路、临时用地手续的办理、施工及产生的费用(如报批阶段由发包人垫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由承包人另行3支付给发包人)。最终以招标文件、勘察资料、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为准。3.2施工其他服务。(1)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2)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要求总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统一着装,树立良好的形象;(3)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的各项报批手续,;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4)负责做好迎检、观摩、现场会、开工、封顶、竣工等仪式的筹备工作:(5)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3、质量要求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修订版))及相关行业最新标准、本项目设计人提出的有关勘察技术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4、总工期:645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30日历天,设计工期:45日历大;施工工期:570日历天。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62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5703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58.7万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7.3万元(勘察数量暂定为7362米,每米最高限价为105元)。】4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1、公告发布时间:从2023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3年月日10时3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2、投标登记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起始时间:2023年月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10时30分。3、开标时间:2023年月日10时30分。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6、投标担保: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担保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八、招标文件获取:8.1招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8.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公告中明确说明。5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4.3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5.1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5.2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县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7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5.3勘察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5.4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④香港专业人士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6、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声明。8、关于联合体投标:8.1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让8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5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工程勘察资质、勘察负责人以承接勘察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8484886.html)o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施工单位)》《投标人声明(勘察、设计单位)》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资格审查方式: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十二、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本工程最终结算以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结果为准。十三、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台一铜业(广州)有限公司电话:020-82265528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鹏大道77号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十六、其他: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103、前期服务单位:O4、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5、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直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十七、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招标人:台一铜业(广州)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月日11附件一:(适用于施工主办方)投标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我方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5)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7)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4)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2(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本职。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六、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七、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或遵守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我方的统一管理,并对我方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方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八、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O(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九、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13十、我方保证本单位或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内)。十一、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关于在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2019〕66号)、《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2020〕183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十二、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如核实存在上述第九条及第十条任一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本公司作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施工主办方):(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施工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冂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方技术负责人签字。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主办方的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14附件二:(勘察、设计单位提供):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7)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15企业名单;(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六、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企业公章)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勘察方、设计方的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成员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16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为联合体主办方。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①(联合体主办方名称)负责②(联合体成员方名称)负责③(联合体成员方名称)负责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7注:①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②如施工单位只有一家,投标单位可对《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进行相应调整。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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