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柞水县红岩寺镇法制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0.7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19/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hr-zs010-2019042
预算金额20.76万元
招标公司柞水县司法局
招标联系人牛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8992453575
标书截止时间2019/07/02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09
公告正文

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柞水县司法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柞水县红岩寺镇法制文化广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柞水县红岩寺镇法制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R-ZS010-2019042

三、采购人名称: 柞水县司法局

地址:柞水县

联系人:牛先生

电话:1390914743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泰宇时代天地丹阳苑17栋2单元1201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8992453575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柞水县红岩寺镇法制文化广场建设项目1批

项目概况: 按照省市关于加强法制文化阵地建设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柞水县司法局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包装红岩寺法制文化广场

项目用途: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 20764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广告装饰装修等内容); 2. 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 2 项(含 2 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6-26 09:00:00至2019-07-0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商洛市商州区泰宇时代天地丹阳苑17栋2单元12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8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持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7-09 10:00:00

2、投标地点:商洛市商州区泰宇时代天地丹阳苑17栋2单元1201室开标室1

3、开标时间:2019-07-09 10:00:00

4、开标地点:商洛市商州区泰宇时代天地丹阳苑17栋2单元1201室1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92453575

2、开户名称: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商州支行

4、账 号:2608 0703 0910 0095 079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6-2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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