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伦贝尔农垦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第七连队(现代农牧业)塑料大棚第十一区(棚号:1104、1105、1106、1108、1109、1110)整体招租(租金底价4200元,租期1年)
金额
4200.00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0109fczz249782
预算金额4200.00元
招标联系人田树东1898608868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呼伦贝尔农垦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第七连队(现代农牧业)塑料大棚第十一区(棚号:1104、1105、1106、1108、1109、1110)整体招租(租金底价4200元,租期1年) 项目编号 N0109FCZZ249782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2-23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27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第七连队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其他 所在层数
租赁面积约(㎡) 4000.00(以实际勘验为准) 租赁期限 1年,自房产交接之日算起
租金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一次性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承租押金18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使用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以实际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 见特别告知
评估情况 评估价 4183.98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4-03-27
评估机构 呼伦贝尔建信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租金底价(元) 42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呼伦贝尔农垦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树东

联系电话:15104966266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呼伦贝尔农垦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2024年党委会第八次会议纪要、呼伦贝尔农垦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2024年董事会第5次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呼伦贝尔农垦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标的位于呼伦贝尔农垦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第七连队(现代农牧业)塑料大棚第十一区,每栋塑料大棚占地面积均为1亩左右,均为钢结构骨架,原为塑料棚膜,现状况为基本无棚膜。用水和用电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享受任何补贴。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1年,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本次出租标的仅限用于中草药种植,未经出租方书面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大棚使用性质,不得随意转租他人经营。

2、标的棚内目前种植有中草药,如此次最终承租方非原承租方,则最终承租方需向原承租方支付每亩6000元,合计36000元的中草药种植费用(原承租方无法提供发票)。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田树东15104966266,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承租方同意按现状承租,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由承租方负责出资维修,与出租方无关。涉及承租方经营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出租方可协助),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租赁资产以现状为准,成交后,不得因面积变化、设施状况等调整租赁价格。

5、本标的用途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合法种植经营,保证出售产品达到食品安全。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个人及第三人财产、人身损害,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 本次出租标的有原承租方,原承租方租赁到期日为2024年11月26日,如最终承租方为原承租方,租赁开始时间接续上一租期。

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报价;(2)网络报价结束后,如最高报价的报价者非原承租方,则中心工作人员将最高报价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通知原承租方,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权(原承租方须书面回复)。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方直接以该最高价成交;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权,则最高报价的报价者为最终承租方;(3)如原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原承租方延迟移交标的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出租方从竞价结束之日起第21个工作日起,按新租金标准按日向原承租方收取租金,该租金从腾退保证金中扣除,原承租方延迟退房超过20个工作日,出租方有权扣除原承租方全部腾退保证金。

7、本次标的的出租竞价方式为“网络一次报价”: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竞价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网络报价,报价时间未结束前,可重新进行报价,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最高的最终报价即为成交价,成交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即两个或以上意向受让方的,最终报价相同情况下,最先报价者的报价为成交价),原承租方参与竞价的按照“特别告知”第6条执行;

(2)报价结果及成交价以系统记录数据为准。报价系统显示“本次报价结束”时,本次报价活动结束。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

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

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0、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

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

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承租方需在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壹仟捌佰元(¥1800.00元)押金后,出租方方可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全部租金、交易服务费及《价款转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4、出租方在收到租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如出租方未能在公告约定时限移交出租的标的,承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中心将原渠道无息退还承租方租金,且承租方不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

5、对承租标的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塑料大棚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大棚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大棚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承租标的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维修更换所租赁大棚的一切地上设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标的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塑料大棚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大棚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大棚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8、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塑料大棚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大棚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转租、转包、转借、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房屋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大棚。

9、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卫生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中涉及出租方已提前交纳的费用,承租方须根据剩余未使用期限计算相应费用,退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卫生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10、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须确保使用塑料大棚的安全,自行、自费办理和完善政府要求的经营、消防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承租人应妥善使用大棚的水、电、气等设施,避免火灾,如因承租人使用不当引起火灾造成损失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11、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2、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见“特别告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12-23 09:00:00 至 2024-12-27 17:00:00
报名手续 1.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企业国有资产出租).docx2.受让申请书(一次性).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4200.00元,截止时间2024-12-2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 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及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12-23 09:00:00-2024-12-30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高经理、魏经理
咨询电话 18986088688、1564807312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技术支持 艾经理18586095993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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