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遵化至秦皇岛段(秦皇岛段)
1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遵化至秦皇岛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遵化至秦皇岛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18]77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北京至秦皇岛国家高速公路遵化至秦皇岛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9]562号)批准。招标方案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8]317号。本项目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项目业主为中交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中央财政补贴(车购税)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分别为项目资本金为20%、中央财政补贴(车购税)和国内银行贷款为80%,招标人为中交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秦皇岛段110kV五沙一、二线14#-16#(K162+640)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2.1.2项目概况: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遵化至秦皇岛段路线起自京秦高速下院寺枢纽互通,终于秦皇岛东港区,与龙海大道相接。路线全长约165Km,其中秦皇岛境内约77Km。本项目线路与秦皇岛段五沙一、二线交叉(110kV),交叉位置桩号为K162+640,现状14~15#塔跨越待建高速,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规范要求,需对线路进行局部迁改。该电力线路的产权单位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110kV五沙一、二线原14#塔小号侧约20米处新立1基耐张铁塔1H2-SSJ4-21(新N14#,挂上横担),其后新建线路右转向西架设,经1基直线塔1E11-SZK-39(新N15#)跨越待建高速,然后新立1基耐张铁塔1E11-SDJ-24(新N16#),与原线路连接。
2.2招标范围:
2.2.1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个月,新线路建成、具备切改条件。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对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遵化至秦皇岛段(秦皇岛段)1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包括:五沙一、二线14#-15#塔移位加高引起的110kV五沙一、二线路14#-16#塔及线路改迁施工、交竣工验收,协调停电、线路本体移交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条件:满足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3.1.2业绩要求:满足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主要人员要求: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
(2)增加3.6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9年5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6日上午09:00至2022年6月1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招标人定于2022年6月27日9时3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举行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按要求进行加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华星路6号B08楼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西美五洲MOCO2305
邮 编:050000 邮编:050000
联 系 人:游燕燕、耿斌斌 联 系 人:刘彦红
电 话:0311—85012038 电 话:0311-68090471
传 真:/ 传 真:0311-6809047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xzbhb@126.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三年内(2019年5月1日至今,以竣(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项110 kV电压等级或以上电力线路工程施工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过去1年(2021年5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工程电力迁改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近3年(2019年5月1日至今,以竣(交)工时间为准) 至少担任过1项110kV电压等级或以上电力线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双信封形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总金额较多的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 ||
2.1.2 | 资格审查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50分,其中: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主要人员:15分 企业业绩:15分 第二信封(投标报价):50分,其中: 评标价5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3分 | 科学合理,得2.4-3.0分 |
较合理,得1.8-2.4分 | ||||
一般,得1.8分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5分 | 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技术措施科学合理,得4.0-5.0分。 | ||
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技术措施较合理,得3.0-4.0分 | ||||
一般,得3.0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工期保证体系完善、保证措施合理,得2.4-3.0分 | ||
工期保证体系较完善、保证措施较合理,得1.8-2.4分 | ||||
一般,得1.8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管理体系完善、保证措施合理,得2.4-3.0分 | ||
管理体系较完善、保证措施较合理,得1.8-2.4分 | ||||
一般,得1.8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管理体系完善、保证措施合理,得2.4-3.0分 | ||
管理体系较完善、保证措施较合理,得1.8-2.4分 | ||||
一般,得1.8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3分 | 科学合理,得2.4-3.0分 | ||
较合理,得1.8-2.4分 | ||||
一般,得1.8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15分) | 项目经理(15分) | 项目经理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9分; | |
每增加1项担任110kV电压等级或以上电力线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加6分,最多加6分。 | ||||
2.2.4(3) | 评标价 (5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 评标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4) | 其他因素 (15分) | 企业业绩(15分) | 满足资格要求业绩得9分; | |
每增加1项110kv电压等级或以上电力线路工程施工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 ||||
3.6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3.6.1款修改为: (1)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或与投标文件所附截图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同时报相应政府网站管理部门。 | ||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 ||||
3.4.3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