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2024年第一次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重新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eidco-202401-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
招标联系人李瑞雪010-5226219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联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维娜010-5226219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2024年第一次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重新招标)(招标编号:GEIDCO-202401-0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2024年第一次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符合招标要求,招标人为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2024年第一次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2024年第一次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重新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5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3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冠京嘉元酒店
丰台区角门北路6号衡水大厦三层一会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9时00分
工翟
开标地点:北京冠京嘉元酒店 丰台区角门北路6号衡水大厦三层一会 七、其他
见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银座大厦 联 系 人:李瑞雪
电 话:010-52262198
电子邮件:wangjian@heesc.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联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2号楼 联 系 人: 张维娜
电 话: 010-52262198
电子邮件: zhangweina@heesc.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2024年第一 次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 二〇二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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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2024年第一次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重 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EIDCO-202401-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并委托北京华联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 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 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 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 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 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 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 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 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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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投标 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 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 /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表1招标需求一览表。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
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每日上午 0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按附件2格式填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同时将可编辑版《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及打印加盖公章后的《招标文件获取登 记表》扫描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hangweina@heesc.com,招标人收到后将 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所填写E-mail中。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月16日上午9:00。5.2接收方式:2024年08月16日上午9:00前当天现场递交。
5.2.1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北京冠京嘉元酒店
丰台区角门北路6号衡水大厦三层一会,联系人:张维娜
联系电话:13810818379。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 版,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
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
5.4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 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北京华联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2号楼
邮编:100070
联系人:张维娜、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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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810818379 、17692331254
传真:010-52262125
电子邮箱:zhangweina@heesc.com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 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 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 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 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 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 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 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 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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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招标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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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请填写准确信息,如中标会根据此信息邮寄中标通知书及发票。
公章:
日期:
注:请把此表可编辑版及盖章版同时发zhangweina@hees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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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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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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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除 应 符 合 本 章 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
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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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要求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作出承诺。);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
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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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 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需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 性条件。
1.12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 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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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
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
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
.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
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
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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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报价文件;
(6)资格审查资料;
(7)技术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
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
)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
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
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文件。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
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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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
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
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
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
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 标 人 不 按 本 章 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 标 人 最 迟 将 在 与 中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后
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
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
保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另行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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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 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 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 证 合 一” 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 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 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 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 序号。
3.5.4 “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 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 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3.5.6 “拟 委 任 的 主 要 人 员 汇 总 表 ”应 填 报 满 足 本 章 第 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 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 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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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拟 投 入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试 验 检 测 仪 器 设 备 表 ”应 填 报 满 足 本 章 第 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5.8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本 章 第 3.5.1项 至 第 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 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 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 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 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 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A)(1)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 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 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 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 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 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 纸质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 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
28
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
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
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
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纸质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
(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适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适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纸质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
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不适用)
4.2.5 (A)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9
4.2.5
(B)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不适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 本 章 第
4.2.1项 规 定 的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 投 标 人 可 以 修 改 或 撤 回 已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 投 标 人 修 改 或 撤 回 已 递 交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的 通 知 , 应 按 照 本 章 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 出确认回执通知。(不适用)
4.3.3 投 标 人 撤 回 投 标 文 件 的 , 招 标 人 自 收 到 投 标 人 书 面 撤 回 通 知 之 日 起 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 标 人 在 本 章 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 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
30
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
,并记录在案;(不适用)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确认;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
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
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
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
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31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
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
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 标 人 在 收 到 评 标 报 告 之 日 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
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
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 本 章 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
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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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 履 约 保 证 金 。 除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另 有 规 定 外 , 履 约 保 证 金 为 中 标 合 同 金 额 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 标 人 不 能 按 本 章 第 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 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 标 人 和 中 标 人 应 当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 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 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33
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 以 自 知 道 或 者 应 当 知 道 之 日 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
照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2.4款、第 5.3款 和 第
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
制作、上传。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
表不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中标
通知书等;不同投标人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的寄出地址或人员相同;不同投
标人通过邮件、快递形式收取中标通知书的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
串通投标行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如投标文件错误表述、
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标报价
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包括虽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
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来自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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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同投标人针对同一标包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 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
8)举报人提供的投标人串通投标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时招标人将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
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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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致:(投标人名称)
XX项目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XXXX)
第XX号 XX澄清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 下列问题予以澄清。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此澄清单后,线下编辑澄清回复内容后,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对该澄清单进行回复。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请按要求时间发到指定邮箱。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日期:
年月日
36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第XX号 XX澄清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日期:年月日
37
38
开标异议单
39
40
附件四:“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
“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
为积极配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范和遏制招投标活动中不公平竞争和违规 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方在参与贵公司 招标活动中,保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有关规章制度,并向贵公司承 诺如下事项:
1.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 标;
2.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 手段谋取中标;
3.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 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 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标 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5.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 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6.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 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 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8.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 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
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0.不以任何形式,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证明文件;11.了解并接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全部条 款内容;
12.我方知晓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 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 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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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等有效文书认定我方是否违 反承诺,也有权通过对贵公司相关人员的调查来认定我方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 以上承诺,我方自愿接受贵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我方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拒绝 我方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为响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强化质量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举措,提高工程建 设质量,提升电网本质安全水平,实现质量强网,并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1. 承诺践诺,履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严格按照 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服务,保证服 务质量。增强企业全员服务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明确岗 位职责,把质量责任落实到提供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员工。
2. 诚信至上,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依规参与招投标和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坚决杜绝采用不正常手段从事非正常投标活动,坚决杜绝偷工减料、以次 充好,坚决杜绝违规转分包,自觉抵制恶意低价竞标、虚假投标、联合串标、恶意 违约等不诚信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用户的监督。
3. 严格管理,强化履约过程质量控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行先进质量管 理方法,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从提供服务各个环节,实施全面的质量管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 积极主动,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服务质量追溯制度,对不合格 事项实行有效追溯并及时整改,对违反规定或约定的行为,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好服务现场的人员管理、技术支持,加强信息跟踪和服务,提升用户满意度。
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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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初步评审标准
1.本章2.1款初步评审标准见下表,包括2.1.1形式评审标准、2.1.2资格评 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根据本章3.1.1、3.1.2、3.1.3款初步评审关于 投标文件否决之规定,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存在下表所列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否决情形如下表所示。
3.表中涉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 生成报告的或打印截图的,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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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商务评分标准
所有标包
技术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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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
本 章 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
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技术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技术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等时,由招标人确
定。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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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
的 原 件,以 便 核 验。评 标 委 员 会 依 据 本 章 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
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
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
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本 章 第
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1
3.2.3 投标人得分= 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 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 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 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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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单独成册 另附
53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单独成册 另附
5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5
一、投标保证金格式
(正本/副本)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2024年第一次集中采
购公开招标(重新招标)
投标文件
(价格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
(包号-项目名称)
应答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董事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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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格文件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价格表(在投标工具在线填写并由系统自动生成,填写
路径:价格文件-页签“已标价货物清单行报价-报价文件”-
按钮“维护价格、折扣率及税率”)
1.投标函格式(以投标工具中嵌入的格式为准)
投标函
致:招标人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名称:,包号: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投标函附表1所列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招标文件规
定的各项工作,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
4.本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期限内与招标文件 规定的主体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文件规定的主体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工作。
(5)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关于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缴纳中标代理服务费。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 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我方承诺除已写明的商务、技术偏差外,我方完全响应合同条款的各项规 定。
8. 我方完全理解并郑重承诺如下:
(1)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 标;
(2)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不正当手段 谋取中标;
57
(3)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 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 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5)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 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6)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 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8)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 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 商;
(10)不以任何形式,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证明文件;(11)同意并接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全部 条款内容;
(12)我方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方、公司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 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13)承诺践诺,履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严格按 照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承包合同的约定,提供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服务,保证 服务质量。增强企业全员服务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明确 岗位职责,把质量责任落实到项目中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员工。
(14)诚信至上,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依规参与招投标和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坚决杜绝采用不正常手段从事非正常投标活动,坚决杜绝偷工减料、以 次充好,坚决杜绝违规转分包,自觉抵制恶意低价竞标、虚假投标、联合串标、恶 意违约等不诚信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用户的监督。
(15)严格管理,强化履约过程质量控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行先进质量 管理方法,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从各个环节,实施全面的质量管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8
(16)积极主动,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服务质量追溯制度,对不合 格事项实行有效追溯并及时整改,对违反规定或约定的行为,积极承担相应的责 任。做好人员管理、技术支持,加强信息跟踪和服务,提升用户满意度。
(17)我方承诺,我方及外购外协供应商(如有)将充分配合国家电网有限公 司开展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如我方或外购外协供应商(如有)未配合,或投 标信息不真实准确,或经核实不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能力,我方同意被 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如我方或外购外协供应商(如有)存在虚假投标信息,我方同 意接受被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后果。
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我方是否 违反承诺,也有权通过对贵公司相关人员的调查来认定我方是否违反承诺。如违 反以上承诺,我方自愿接受贵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我方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拒 绝我方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名称: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职务:
传真:
邮编:
日期:
附表1:投标函价格表
59
附表1 投标函价格表
投标函价格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单位: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60
(二)报价明细表(上传投标工具路径:价格文件-
页签“已标价货物清单行报价-报价文件”-按钮“维护报价文件”)
报价明细表
请根据技术规范书或方案中服务目录、项目内容等相关内容填 报报价明细,格式自拟。
61
附表3优选顺序表(如有)
优选顺序表
招标编号:
分标编号:
包号:
投标人:
注:投标人所投标包多于一个时,应将所投的所有标包按其优选顺序依次填入上表中
。投标人多个包具备中标条件但未明确优选顺序的,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所授予的包。
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
62
三、商务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2024年第 一次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重新招标)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采购编号:
(包号 ××-项目名称×××)
应答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董事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XX年XX月XX日
二、商务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权委托书(上传投标工具路径:商务文件-
页签“商务部分”-按钮“维护商务部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有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否则无需提交)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人)
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授权__________ 代表我方全权办理XX项目招标采购(招标编号)(分标编号及名称)(包号)(包名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执行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 同。
我方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负全部责任。
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撤销本授权的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和合同(在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 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章):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单位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 且加盖公司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或任何其他印章代替。
2.若被授权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如未特别声明,则任一被授权人签署的有 关文件、协议、合同或处理的相关事务均应视为有效。
64
3.提交的同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有效 身份证件复印件。
65
(二)商务偏差表(可在投标工具选择无/有偏差,如选择“无”,无需上传 偏差表,如选择“有”,上传投标工具路径:商务文件-页签“商务部分”-按钮“维护商务部分”-商务偏差表)
1.商务偏差表(格式)
商务偏差表
招标编号:分标:包号:
投标人声明:针对本招标标的,除本表已列明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 其余全部商务条件,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提供对应服务。
66
1.1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致:__ <招标人名称>__
本承诺函作为 <投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人”)对
(招标编号/包号)(包名称)
的招标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承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我方最终报价金额的2%。
我方承诺:虽然投标保证金没有实际交付你方,但我方按照最终报价金额的2%承担投 标保证金责任,即当我方发生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应被扣留的情形时,我方将在接到 贵方实际补交投标保证金通知15日内,补交投标保证金。如不补交,我方知道将被取消与 贵方所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并且还要对贵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招标文件有关投 标保证金的规定的相关条款。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
年月日
67
1.2代理服务费交纳承诺函
代理服务费交纳承诺函
致:北京华联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人/成交人> 承诺 XX批次项目/招标(采购)编号/包号、项目名称 的代理服务费按照本次招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取费标准向贵方按时足额交纳。如 为框架项目的,框架协议期限内,根据我方与招标(采购)人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最 终结算金额计算代理服务费,按照自然年度进行交纳,最后一笔代理费
自框架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后支付。
我方承诺:在接到贵方要求补交代理服务费通知5日内,补交代理服务费。如未 按时足额补交,我方将承担由此给贵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的法律责任,贵方有权 保留追究一切损失的权利。
贵方发给我方的代理服务费支付通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通过电子邮件 方式发送的,以邮件进入我方指定邮箱的时间为到达时间;我方未指定邮箱的,以 该邮件进入我方的邮箱的首次时间为到达时间。
贵方单位:北京华联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维娜
联系电话:010-52262198
邮箱:zhangweina@heesc.com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应答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投标人(应答人)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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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
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应提供其股东(企业或自然人)名称及详细出资情况;如投标
人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上级管理单位名称及详细出资情况,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截图;对提供虚假信息的投标人,
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判定为虚假应答。
71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此处粘帖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
72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扫描件)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扫描件)
(此处粘帖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是“三证合一”“五
证合一”等“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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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5.1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5.2投标人自述响应表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照查找下述情形 是否存在,并填写下表。
针对本招标标的,我们承诺下表内容真实,若此处提供虚假信息,我们接受 招标人给予的虚假投标的处罚。
填表说明:1、如投标人不存在自述所列情况,在“不存在”一栏中打勾,如存在上 述情形,则在对应“存在”第一列中打勾,并在其后填写详细情况说明。
2、若投标人在上表中自述有“存在”的情况,可能导致本次项目投标的否决。
74
5.3投标人查询响应表
针对本招标标的,我们承诺下列查询结果真实,若此处提供虚假信息,我们 接受招标人给予的虚假投标的处理。
填表说明:
1.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填写。
2. 在“查询网站及网址”处写明查询来源(如有);在“网站查询结果”处简要写明查询 结果(填写“存在”或者“不存在”)。
3. 查询网站自动生成的报告或截图按照上表顺序依次附后。
5.4查询报告及截图
75
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 国”网站查询并生成报告的或打印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7天内,查询 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76
6.财务状况
投标人需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条规定的年份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填写下表,同时提供能体 现下表财务指标参数的扫描页,无须提供整本报告/报表扫描件。请依据年份依 次排序。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 的财务状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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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合体协议书(若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表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请勿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我们(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 标编号:,分标名称:,分标编号:,包名称:,包号: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 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 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 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 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请详细写明各成员职责分工,工程范围分工及界面分割,支付及履约等事 项,特别注意招标公告资质,承担相应职责的成员单位应具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 对应资质)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授 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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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商务评分标准”涉及的支撑材料
9. 企业名称变更(如有,凡资格业绩等证明文件中的公司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 一致的,应提供投标人自述的企业名称变更原因说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 的‘名称变更证明’、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10. 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书(投标文件中使用投标专用章的,应附公章对 投标专用章授权书,否则无需提交)
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书
致:(招标人)
很荣幸能参与XX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
我代表公司(投标人),在此作如下说明:
在此次投标中,所用“投标专用章”与我方公章具有同等的效力。特此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投标专用章
印模印模
79
11.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商务评分标准”涉及的支撑材料
。
1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提交的商务文件。13.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商务内容。
14.企业名称变更(如有,凡资格业绩等证明文件中的公司名称与应答人名称 不一致的,应提供应答人自述的企业名称变更原因说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 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 料)
1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约定
▲要求为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在商务应答文
件中,否则构成重大偏差而导致否决。
80
15“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
“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
XX单位:
为积极配合贵单位防范和遏制招投标活动中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发生,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公司在参与贵单位招标活动 中,保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有关规章制度,并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 项:
1.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手 段谋取中标;
3.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 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 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标 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5.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 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6.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 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 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8.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 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
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0.不以任何形式,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证明文件;
81
11.了解并接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全部条 款内容;
12.我公司知晓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 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 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13.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等有效文书认定我公司是否 违反承诺,也有权通过对贵公司相关人员的调查来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如 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贵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公司的处理(包括但不 限于拒绝我公司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 以赔偿。
为响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强化质量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举措,提高工程建设 质量,提升电网本质安全水平,实现质量强网,并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5. 承诺践诺,履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严格按照 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服务,保证服 务质量。增强企业全员服务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明确岗 位职责,把质量责任落实到提供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员工。
6. 诚信至上,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依规参与招投标和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坚决杜绝采用不正常手段从事非正常投标活动,坚决杜绝偷工减料、以次 充好,坚决杜绝违规转分包,自觉抵制恶意低价竞标、虚假投标、联合串标、恶意 违约等不诚信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用户的监督。
7. 严格管理,强化履约过程质量控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行先进质量管 理方法,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从提供服务各个环节,实施全面的质量管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 积极主动,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服务质量追溯制度,对不合格 事项实行有效追溯并及时整改,对违反规定或约定的行为,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好服务现场的人员管理、技术支持,加强信息跟踪和服务,提升用户满意度。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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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2024年第一次集中采 购公开招标(重新招标)
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采购编号:
(包号××-项目名称×××)
应答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董事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XX年XX月XX日
三、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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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偏差表(可投标工具直接选择无/有偏差,如选择“有”,上传投标工具路径:技术文件-技术偏差表技术文件-
页签“其他技术投标文件”-按钮“维护其他技术投标文件”-技术偏差表)
1.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标名称:,分标编号:,包名称:,包号:
投标人声明:针对本招标标的,除本表已列明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 定的其余全部技术条件,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条件提供对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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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团队情况
表1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表2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1.已完项目情况证明文件仅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中能体现第一章招标 公告专用资格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技术评分标准”要求的所有要 素点(含项目规模等)的关键页即可,信息不全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层级”处填写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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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项目的理解(如有,格式自拟)
4.工作规划描述(如有,格式自拟)
5.履约能力及质量保证措施(如有,格式自拟)
6.服务承诺(如有,格式自拟)
7.采购文件“应答人须知前附表附件(1)技术评分标准”涉及的支撑材料
8.采购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其他应提交的文件(如有)
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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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号 | 包名称 | 采购范围 | 最高应 答限价 (万元/ %) | 报价方 式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服务周期/交货期 |
2 | 2 新媒体电子宣传品设计制作 项目(重新招标) | 主题海报设计制作、H5定制服务、会议活动 图文视频直播服务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 有分项 报价 | 单价 |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首次应答截止日,投标人具有企业 形象及文化宣传服务业绩。且具有 4个及以上新媒体传播项目或同类 项目案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金 额、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 合同内容的复印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 年 | |
3 | 3 宣传物料设计制作项目(重 新招标) | 采购范围包括: (1)为合作组织举办的会议、活动提供布 局规划、主视觉及相关延展物料的设计、排 版、印刷、制作服务。 (2)为合作组织参加的国际会议提供便携 宣传展示品的设计、排版、印刷、制作服务。 (3)服务以实际发生的国际会议为准。(4)服务标准及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书。 | 有分项 报价 | 单价 |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首次应答截止日,投标人具有企业 形象及文化宣传服务业绩。且应具 有5个及以上会展设计制作相关项 目案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 同内容的复印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 年 |
投标人名称 | |
招标编号 | |
获取包号 | |
获取包名称 | |
本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手机) | |
收件人地址 | 具体地址: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进行招标。 招标文件中所指“本招标项目”,均指其对应的“包”或“标段” |
1.1.2 | 招标人 | 名称:见招标公告 地址:见招标公告 |
1.1.3 | 招标代理 机构 | 名称:见招标公告 地址: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见招标公告 电话:见招标公告 |
1.1.4 | 招标项目 名称 | 见招标公告。 |
1.1.5 | 项目建设 地点 | 见技术规范书。 |
1.1.6 | 项目建设 规模 | 见技术规范书。 |
1.1.7 | 工程项目 施工预计 开工日期 和建设周 期 | 见技术规范书。 |
1.2.1 | 资金来源 及比例 | 项目单位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100%。 |
1.2.2 | 资金落实 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1.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有 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 家及行业现行规范,保证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 规范的要求。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具体要求见合同条款。 | ||
1.4.1 | 投标人资 质条件、能 力、信誉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 标 | 见招标公告。 |
1.4.3 | 投标人不 得存在下 列情形之 一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 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在 投标预备 会前提出 问题 | 不适用。 |
1.10.3 | 投标预备 会后招标 人发出澄 清 | 不适用。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1 | 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 | 投标人不得出现评标办法前附表“否决情形”规定的否决 投标内容。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 文件的其 他文件 | 补充: 本招标活动期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发出的澄清 修改等函件。 如招标文件中有内容存在差异,技术参数及要求以技术 规范书为准,投标人资格要求、工期/服务期以招标公告 为准。 |
2.2.1 | 投标人要 求澄清招 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
形式:请将要求澄清的事项描述清楚,加盖公章扫描发 送至zhangweina@heesc.com。 | ||
2.2.2 | 招标文件 澄清发出 | 公告联系邮箱发送电子邮件并电话告知所有投标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的形式 | ||
2.2.3 | 投标人确 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 清 | 时间: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3日内确认 |
形式:填写确认单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联系邮箱。 | ||
2.3.1 | 招标文件 修改发出 的形式 | 公告联系邮箱发送电子邮件并电话告知所有投标人。 |
2.3.2 | 投标人确 认收到招 标文件修 改 | 时间: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后3日内确认 |
形式:填写确认单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联系邮箱。 | ||
2.4 | 招标文件 的异议 | 补充: 1.异议的提出应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异议单》,盖 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招标公告。2.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关于利害关系的 支撑材料。 3.不受理匿名或其他形式的异议。 4.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全部资料。如投标人无特殊声明,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部 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 |
3.1.1 | 构成投标 文件的其 他资料 |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3.2.1 | 增值税税 金的计算 方法 | 按国家标准计算。 |
3.2.3 | 报价方式 | 详见合同 |
3.2.4 | 最高投标 限价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
3.2.5 | 投标报价 的其他要 求 |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声明,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如投标价格有变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投标人应重新编制纸质报价表。 |
3.3.1 | 投标有效 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180日。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4.1 | 投标保证 金 | ☑本项目所有标包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保证金的 相关要求均不适用。 应答人应递交应答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1.应答保证金的形式: 不限制应答保证金开具形式,可以银行汇款、银行保函(抬头: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保证保险(被保险人:采购代理机构)、年度应答保证金(含年度应答保证保险)或现金等方式开 具。 2.以银行汇款形式不接受个人汇款。应答文件中应按照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银行回单电子版扫描件、保证金明细表,应答保证金文件共用一份、未区分具体标包时须提交明细表。 3.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答保证金,应由信誉良好的具备开 具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出,每包开具一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 与应答有效期一致。应答文件中应提交银行保函原件(电子版 扫描件)、保证金明细表。 4.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应答保证金的要求,鼓励应答人以应答保证保险 形式提交应答保证金。以应答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应答保证金,保险责任需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应答保证保险保单作为有效 的应答文件依据,应由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且支持 保单查询的保险公司开具,保单保费应从应答人基本账户转出,提交的保单上应体现保费是否由应答人基本账户支付的相关 信息。应答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与应答有效期一致。保险责 任要求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以应答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应答 保证金的应答人,须将保证金明细表按照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要求,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中,并将清晰标注了线上或电话查 询保单真伪性路径的纸质保单扫描件(电子保单)PDF格式文 件按照“应答保证保险- XXX公司(全称)”命名后上传至供应商应答工具中商务文件 的“商务部分(附加)”端口。保单保费未从应答人基本账户 转出、保单未体现保费是否由应答人基本账户支付的相关信息、未提供保单查询途径或提供的查询途径采购人无法查询的,视为提交的应答保证金无效。 5.以应答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应答保证金,保险责任需满足采 购人的要求,应答保证保险保单作为有效的应答文件组成部分,应由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且支持保单查询的保险 公司开具。应答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与应答有效期一致。保 险责任要求见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应答文件中应提交清晰标 注了线上或电话查询保单真伪性路径的纸制保单扫描件(电子 保单)、保证金明细表。未提供保单查询途径或提供途径采购 人无法查询的,视为提交的应答保证金无效。 6.未提供明细表或明细表内容不全、表述模糊不清的,评审委 员会将按照应答人所应答项目的采购编号、分标编号后三位、包号的自然数顺序核定。应答保证金明细表格式见第五章应答 文件格式。 7.●以年度应答保证金(含年度应答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应按年度保证金(含年度应答保证保险)注明的适用范围进行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投标,无需提交年度保证金(含年度应答保证保险)扫描件。8.上述投标保证金相关文件应单独制作在名称为“投标保证金”的文件内。 9.请将可编辑版本的供应商基本信息表、供应商开票单位信息 表和不可编辑的营业执照JPG格式扫描件压缩(压缩包命名为 公司名称),一并放入“投标保证金”的文件中。标题为投标 单位名称。供应商基本信息表、供应商开票单位信息表格式见 采购文件附件。投标人须确保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因信息自行 填写错误导致的发票信息错误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10.投标保证金的投保金额:投标人以所投标的包为单位投保 投标保证金:包01:x万元,包02:XX万元。 11.应答保证金银行汇款账户: <主选账户> 帐户名称:北京华联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901036970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白广路支行(适用于非中电财账户汇款)中电财华北分公司(适用于中电财内部账户汇款) <备选账户> 帐户名称:北京华联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账 号:0200296419200076050 12.●应答保证金的金额:应答人应以所应答的包为单位,以 首次应答报价为基础进行计算。按下表规定的数量提交应答保 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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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保险保单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应由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且支持保单查询的保险公司开具,保单保费应从投 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提交的保单上应体现保费是否由投标人基 本账户支付的相关信息。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与投标有 效期一致。保险责任及相关要求见第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单保费需要从 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或保单未体现保费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 付的相关信息。 | ||
3.4.3 | 投标保证金 退还 | 补充: 1.未成交应答人的应答保证金,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五日内 退还;成交人的应答保证金将在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书面合 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如应答保证金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的,则将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以应答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应答保证金,应答保证保险保单 载明的保险期间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另行退还。 3.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答保证金,采取邮寄方式退还。 4.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交的应答保证金,采取原账户汇款 方式退还。 |
3.4.4 | 其他可以 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 金的情形 | 补充: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 性修改的。 2.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3.5.2 | 近年财务 状况的年 份要求 | 2020年- 2022年。仅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证明页、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其他报表无需提供。 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 务状况表。 |
3.5.3 | 近年完成 的类似项 目情况要 求 | 见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
3.5.5 | 近年发生 的诉讼及 仲裁情况 的时间要 求 | 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内。 |
3.5.8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 标 | 见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6.1 | 是否允许 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6.2 | 投标文件 编制要求 | 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要求之外的文件,评标委员会 不作评审。 |
3.7.3(A)(1) | 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 补充: 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使用投标专用章,应提供法定代 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说明该“投标专用章”与公章具备同 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
3.7.3(A)( 2) | 投标文件 份数及其 他要求 | 1.纸质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内容为投标保证金、报价文件、商 务文件、技术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应打印,副本可采 用正本的复印件。 2.电子投标文件(U盘): U盘1份。内容为投标保证金、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 文件。每份电子投标文件中均包括不可编辑版(完成签 字盖章后的纸质正本的扫描件)、可编辑版。 可编辑版文件与不可编辑版文件一致。 |
3.7.3(A)(3) | 投标文件 装订要求 | 分册装订要求: 1.以下文件按包制作 (1)报价文件 (2)商务文件 (3)技术文件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左侧胶订,并编制目录 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投标文件必须从封皮页开始,逐 页连续编写页码,包括封皮、目录、夹装在其中的各种证 书影印件、图纸等都必须整体连续编页,不得中断(如:投标文件共100页,必须从1至100连续编页,拆分成多册 分别装订的,可以接续编页,也可以重新从1开始编页)。 |
4.1.2 | 投标文件 封套应写 明的内容 | 投标文件的封面及包装封套上应清楚地标注项目名 称、招标编号、包号、封装编号及名称、正本或副本等字 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密封处签字或加 盖公章,同时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投标文件应以按以下方式密封包装: (1)以“投标人”为单位密封提交: 封装1:投标文件电子版1套(含所有标包完整投标文件);(2)以“包”为单位密封提交: 封装2:报价文件正本+技术文件正本+商务文件正本 封装3:报价文件副本+技术文件副本+商务文件副本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4.2.1 | 投标截止 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4.2.2(A) | 递交纸质 投标文件 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4.2.3 | 投标文件 是否退还 | 否。 |
4.2.5 | 拒收投标 文件的其 他情形 | 补充: 1.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5.1 | 开标时间 和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5.2 | 开标程序 | 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 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 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 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 员在开标记录上确认; (6)开标结束。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或未在开标记录单上签字确认,即 认为认同开标结果。 |
5.3 | 开标异议 | 补充: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按附件格式填写《开标异议 单》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个小时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招标公告。 |
6.1.1 | 评标委员 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技术、经济专家不少 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 会推荐中 | 评标委员会每包推荐中标候选人1至3名/1名。招标人公 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标候选人 的人数 | ||
7.1 | 中标候选 人公示媒 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 ervice.com) 公示期限:3日。 |
7.2 | 评标结果 异议 | 补充: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 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形 式向招标人提出。提出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应提供关于利害关 系的支撑材料。不受理匿名或其他形式的异议。 2.应按附件格式填写《评标结果异议单》,盖章扫描件发送至 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招标公告。 |
7.4 | 是否授权 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 标人 | 否。 |
7.5 | 中标通知 | 补充: 中标通知书通过公开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方式将中标结果告知 所有投标人。 |
7.6.1 | 履约保证 金 | 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7.7 | 签订合同 | 补充: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为项目单位和中标人 2.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评审排名仅次 于原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招标人将有权拒绝该 中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投标。 3.如同一包内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单位,中标人应分别与 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
7.8 新增 | 取消中标 候选人资 格,或认定 中标无效 |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资质能力核查,如经核查其不具有承 担投标项目的资质能力,或因其自身原因造成核查工作无法进 行的,将视其不具备承担投标项目所需的资质能力,取消其中 标候选人资格或认定其中标无效。 |
8.2 | 对投标人的 纪律要求 | 补充: 如果中标人有商业贿赂或欺诈行为,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如 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认定为有商业贿赂或欺诈行为,将被 宣布在一个不定期的时间内被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拒绝其投标。商业贿赂指在招标、评标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投标人为影响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行为而提供、给予 任何有价物的行为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投标人索取或接受投标人任何有价物的行 为。欺诈行为指为了影响招标、评标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 事实、虚假投标,从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 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旨在使投标价格成为人为的、无竞争性 的价格,并使招标人无法从自由公开的竞争中受益。 | ||
8.3 | 对评标委 员会成员 的纪律要 求 | 补充: 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 标人的要求,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 馈赠或其他好处,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 的行为。 |
9 | 是否采用 电子招标 投标 | 否 |
10 | 需要补充 的其他内 容 | 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 措施后,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价格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投标的,或者评标委员会否 决一部分投标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 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按国家 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3.“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如投标人未在商务偏差表中对承诺函内 容提出偏差,视为该投标人完全同意承诺函内容并已作出承诺。 4.增值税税率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税率填报增值税税率,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并按此进行合同 结算,否则由此给项目单位造成的损失应由中标人承担。若国 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投标人应在商务投标文件中提供纳税人证明材料(如:本年度 开具的发票或税控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5.企业名称变更 凡资格业绩等证明文件中的公司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致的,应提供投标人自述的企业名称变更原因说明、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有权机构出具 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6.若本项目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应严格执行《保障农民 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724号令)等国家有关法规、国家 电网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及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7.有关上传电子商务平台信息请忽略。 | ||||||||||||||||||||||||||
11 | 采购代理服 务费 | 1.投标报价应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 2.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一次性向招标 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收费以包为单位收取,若同时投多个包可合并汇款;收费标准见下表。 (2)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的招标 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费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收费标准见下表: 框架性质的项目,短时间内难以确定准确中标总价金额,待 协议或合同期终止,再根据实际合同结算金额计算标代理服 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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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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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异议单格式 招标文件异议单 |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异议人名称: | 异议人类型: □潜在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
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 |
异议内容: 异议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 异议人盖章:日期: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投标人名称: | ||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 ||
异议受理场所:□开标现场 □非开标现场 | ||
异议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期: | ||
答复: | ||
异议受理工作人员签字: 开标现场监察人员签字:招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 ||
受 理 说 明 | 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按本表格式填写。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应按本表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截止时 间后一个小时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招标公告。 |
评标结果异议单 |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
异议人名称: | 异议人类型: □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 |
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 ||
异议内容: 异议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 异议人盖章: 日期: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 法 | 补充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 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 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 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 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 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 优先;技术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等的,由招标 人确定。 | ||||||||
2.1 | 初步评审标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初步评审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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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 法 | 见本章2.2.4(3)。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见本章2.2.4(3)。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格得分=100–100×n×|投标人评标价格-基准价|/基准价(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当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基准价时,n=0.8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基准价时,n=1。 说明: (1)基准价为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格算 术平均值。 (2)价格得分如出现负分,则按零分计。 | ||||||||
3.1.3 | 算术错误修正 |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 规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价格经投标 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 正价格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 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投标文件中总价承包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 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合 价为准,改正单价。 (3)投标文件中单价承包项目的总价金额与依 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 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 误的除外。 (4)若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 的各分组报价文件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 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报价文件中的合计金额为准 ,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 报价。 | ||
3.3.4 (新增) |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 补正 | 在评标过程所有澄清未按照规定内容、规定 时间回复,视为无效。 |
3.4.3 (新增) | 评标结果 | 招标人根据包划分、潜在投标人数量及其资 格能力和生产要素配置,在保证充分竞争的 前提下,就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最多数量作 出规定: 投标人最多中标包数量如有限制详见招标公 告 |
3.4.4 (新增) | 未中标解释 | 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不中标的可能。对 未中标的原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解 释 |
序 号 | 评审内 容 | 否决情 形 | 否决事项 |
1 | 形式评 审 | 格式内 容 | 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相关部分内容作为 其技术投标文件一部分的。 |
2 | 形式评 审 | 格式内 容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 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3 | 形式评 审 | 格式内 容 |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 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 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4 | 形式评 审 | 文件签 署 | 对格式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未按格式进行签署的,如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未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的(未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经投标单位盖章或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名章)的);使用投标专用章未附有效的投标 专用章与公章具有同等效力说明的。 |
5 | 形式评 审 | 文件签 署 | 上传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 件无电子签章,或者电子签章无效的,或者电子签章 名称与投标人不是同一人的。(不适用)) |
6 | 响应性 评审 | 投标期 限 |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7 | 响应性 评审 | 交付期 限 | 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工期/服务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的,且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
8 | 响应性 评审 | 投标担 保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款形 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未提供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有效证明的(未提供有效证明是指未提供企业银行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也未提供投标人基本 账户开户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 户信息》复印件);以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 交的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如对上述 格式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未按格式进行签署)。以 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单保费未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或保单未体现保费是否由投 |
序 号 | 评审内 容 | 否决情 形 | 否决事项 |
标人基本账户支付的相关信息。 | |||
9 | 响应性 评审 | 投标偏 差 | 投标人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偏差的;未按 要求填写具体数据信息以及填写的数据信息不满足 招标文件规定的。 |
10 | 响应性 评审 | 澄清修 改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撤销投标文件或对投 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
11 | 响应性 评审 | 澄清修 改 |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 补正的。 |
12 | 响应性 评审 | 投标范 围 | 投标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偏差的,且招标人不 能接受的。 |
13 | 响应性 评审 | 投标报 价 | 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依法所作的修正价格的。 |
14 | 响应性 评审 | 投标报 价 |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 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 竞标的。 |
15 | 响应性 评审 | 投标报 价 |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 格超过最高限价的。 |
16 | 响应性 评审 | 投标报 价 | 投标报价构成招标文件规定为无效报价的;开标一 览表中显示为非报价数值的。 |
17 | 响应性 评审 | 投标报 价 | 投标价格出现数值与货币单位不对应,即出现了明 显的百倍至万倍高于正常水平的报价(如把“投标函 价格表”中的“万元”当成“元”进行报价)。 |
18 | 响应性 评审 | 违反税 法 | 不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填报增值税税率的。 |
19 | 资格评 审 | 质量否 决 | 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 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20 | 响应性 评审 | 实质不 符 | 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技术规范中标识★的参 数)的。 |
21 | 资格评 审 | 法定否 决 | 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 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验收报告、故意修改招 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要求并对其进行响应等),该 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标包将均被否决,且该 投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参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 其所属单位招标活动的任何投标也将被否决。 |
22 | 资格评 审 | 法定否 决 | 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或联合围标或有其他违法 行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标包将 均被否决,且该投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参与国家 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招标活动的任何投标也 |
序 号 | 评审内 容 | 否决情 形 | 否决事项 |
将被否决。 | |||
23 | 资格评 审 | 法定否 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 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
24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的。 |
25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
26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 的情形 |
27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信息的。 |
28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的。(以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次日18时前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29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被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良行为的。 |
30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 会于投标截止日次日18时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 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31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 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投标 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 |
32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 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 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
33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不满足本次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的。 |
34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不满足本次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的。 |
35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招标人有权对厂商进行资质能力核查,如经核查该 厂商不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 备及工艺控制、生产人员、元器件及产品检测能力等 资质能力,或因厂商自身原因造成核查工作无法进 行的,将视厂商不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资质能 力,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
36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7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 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序 号 | 评审内 容 | 否决情 形 | 否决事项 |
38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39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理机构 |
40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 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 |
41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资 质证书或生产许可证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变更证 明 |
42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与其 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43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与其 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4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 销执照 |
45 | 资格评 审 | 资格不 符 |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 参股关系; |
... | ... | ... | ... |
项目 | 评审要素 | 评审内容 |
一、诚信评 价(7- 20分) | 不良行为(7-10分) | 是否存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 行为(以最近一次受到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通报之日起计算)。 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不存在不良行为。10分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不良行为。9分 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存在不良行为。7分 |
失信行为(0-10分) | 无失信行为。10分 存在属质量、诚信问题以外的行政处罚。5分 存在属质量、诚信问题的行政处罚,但未被纳入失信黑名单。0分 | |
二、财务评 价(13- 20分) | 财务综合评 价(13- 20分) | 对财务综合情况进行评审。 优:财务综合情况优良,并提供了2020年- 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数字清晰可辨认。20分 良:财务综合情况较好,并提供了2020年- 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数字清晰可辨认。16分 一般:财务综合情况一般,或提供的2020年- 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不完整,或报表数字不清晰,或财务报 表未经审计。13分 |
三、综合评 价 (48- 60分) | 服务(14-20分) | 对投标人的相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优:提供了认证证书。2分;一般:未提供认证证书。0分 |
对投标人的企业能力、人员、资质等综合实力进行评审。优:18分;良:16分;一般:14分 | ||
投标响应(3 4-40分) | 对商务投标文件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根据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投标文件格式提交了完整的商务投标文件、有无制作投标文件目 录、有无填写偏差表、遗漏项数、文件签署进行评审。 优:提交了完整的商务投标文件且整体情况优良。10分 良:提交了基本完整的商务投标文件且整体情况较好。9分 一般: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存在多项缺漏项或整体情况一般。8分 | |
报价质量:对投标报价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综合 评审。 优:30分;良:28分;一般:26分 |
投标总价(万元) | 税率 | 备注/报价声明 |
小写: | ||
大写: |
投标人名称 | 所有包优选顺序 | 备注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 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文件条款 | 偏差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股东或上级管理单位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比例 |
股东1 | …… | …… |
序 号 | 自述情况 | 不存在 | 存在(情况说明) | |
1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 位) | |||
2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 性 | |||
3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
4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
5 |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 一个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
6 | 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 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 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7 |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 控股或参股关系 |
序号 | 投标人查询情况 | 查询网站及网 址 | 网站查询结果 | 备注 |
1 | 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 招标项目中,与其他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
2 | 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 招标项目中,与其他投标人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 | |||
3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 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
4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5 |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信息的 | |||
6 | 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 法失信“黑名单”的 | |||
7 | 被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不良行为的 | |||
8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9 | 本单位、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行 贿犯罪记录的。 |
财务指标 年份 | XX年 | XX年 | XX年 | 平均 | |
1 | 注册资本金 | ||||
2 | 负债总额 | ||||
资产总额 | |||||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
3 | 流动资产 | ||||
流动负债 | |||||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 |||||
4 | 营业利润 | ||||
营业收入净额 | |||||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净额×100% | |||||
5 | 净利润 | ||||
平均所有者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合计+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 | |||||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 益×100%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约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
>857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 约定的,从其约定。”。本次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作如下约定:招标代 理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由招标人随合同款支付给中标人,中标人被确定为 中标人后向采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序号 | 偏差事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差说明 |
其他 |
(二)专项投标文件 1.业绩文件: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
项目法人 (服务对象单位名称) | 项目 名称 | 项目规模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间 年 月至 年 月 | 项目目前进度 | 服务人员人数(高 峰/平均) | 建设单位联 系人及电话(服务对象 联系信息) |
注:业绩证明文件仅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中能体现第一章招标公告专用 资格业绩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技术评分标准”要求的所有要素 点(含项目规模等)的关键页即可,信息不全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
层 级 | 职 务 | 姓 名 | 职 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 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层级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学历 | 参加工作时 间 | 工作年限 |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项目起止时间 | 担负的技术职务 | 获奖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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