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2.91万元
招标联系人戴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毛丽娜136551877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5
公告正文

(江北新区)大厂实验幼儿园南苑新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5-26 20:00:01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编号: AJB220069-02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大厂实验幼儿园南苑新建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模拟函[2022]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9592.9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9592.9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图设计
        2.2 工程地点:项目位于江北新区大厂街道,东至新华西路、南至广场南路、西至杨庄路、北至广场路,拟用地面积约0.86公顷。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建设6轨18班幼儿园,总建筑面积约10460平方米,包括建设幼儿配套活动室、公共活动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后勤用房等,另包括建设室外分班活动场地、沙坑、30米跑道等,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92.91万元(工程计费额按6520.2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大厂实验幼儿园南苑新建项目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所有设计内容及相关服务,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和红线外合理的工程影响范围的设计工作(绿化、管线、道路顺接工程等):
(1)施工图设计、项目需要的专项或专业设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主体工程设计[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 (含强电、弱电) 等、变配电、基坑支护、危大工程清单、人防、消防、幕墙、泛光照明、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管线综合、海绵城市、变配电设计(含电力外线)、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环保、节能、防雷、声学(含隔音降噪)、安防、通信、室内外标识、室外配套及景观等设计文件编制;
(2)配合施工图设计(含人防、消防以及其他专业专项设计、专项方案)审查、报审;
(3)协助施工前和施工过程相关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使用单位意见征询、审批部门意见征求、设计相关报规报建送审备案;
(4)建筑信息模型(BIM)的构建、维护;
(5)组织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各类设计会议;
(6)协助后期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6-15 09:30:00
        4.3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9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 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项目组成员(满分30分)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满分4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4)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5)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7)园林景观绿化人员1名:具有园林景观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园林景观绿化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
(8)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3业绩(满分8分)
6.3.1投标人业绩:企业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寓、住宅、厂房除外)设计业绩,每提供1个得4分,满分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建筑面积、项目类型均以合同上反映数据为准,未能反映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3.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人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寓、住宅、厂房除外)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建筑面积、项目类型均以合同上反映数据为准,未能反映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4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4.1设计构思(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3)结构设计:结构布置方案合理、经济、能够实现建筑方案设计理念。(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4)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施工图设计中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运用。(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5)专项设计:对项目给排水、电气、暖通、幕墙、泛光照明等专项设计方案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6.4.2项目解读(满分20分)
(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2)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3)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4)关键技术: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5)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成本控制:符合项目批复文件,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5其他因素(满分2分)
6.5.1企业奖项:企业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此项限评2个获奖奖项,满分2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颁发单位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行业协会,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同时有两名投标人得分相同且均为最高分,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通过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记录。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若发生异议、投诉时,中标候选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供监管机构及招标人核查,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所有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注册证书上的设计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5)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最新有效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设计构思"和"项目解读")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5月26日15时17分到 2023年6月2日15时17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8.6、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11月-2023年4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0、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8.11、本项目设计招标为设计团队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
8.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镇南路100号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南京空间大数据产业基地B栋四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戴工 联  系  人:毛丽娜
        电       话:025-58193763 电       话:13655187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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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1773b73a-5f48-404e-a5ec-b735f68c9a25&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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