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巾帼中队冬季骑行装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17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gacg2022-tp11
预算金额170万元
招标公司盐城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季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秦工18551503089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9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本次采购可简称:携手阳光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列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巾帼中队冬季骑行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GACG2022-TP11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巾帼中队冬季骑行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170万元(财政性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同免费质保期。
采购需求(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数量等):西装上衣、大衣等采购。
本项目需要供应商提供样品(样衣。下同);样品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建议封装)。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30天内至携手阳光公司领回样品,逾期视为供应商自弃样品(携手阳光公司自行处理)
供应商必须携带“服装展示人台”(通称服装制版标准模特),能够保证整衣穿在模特身上,以展示样衣效果。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全部样品将现场封存,作为采购方检测和验收时的依据。
备注:各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所提供的实物样品制作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样品明细要求及数量如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在中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等];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服装(速干警用T恤、大衣外皮面料等);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速干警用T恤、大衣外皮面料等任意一种即可)生产厂商生产所需的主要设备(任意一种设备即可,例:平缝机)的相关购买发票(发票购买方需为生产厂商)以及操作此设备的技术人员花名册(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技术证书复印件)。以上证明需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提供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否按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09日至2022年12月14日(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2时,15时至18时)
获取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投标人凭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联系信息表》(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到携手阳光公司领购(地址见本公告。注:未领购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售价:300元;交纳方式:现金等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为无效文件)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携手阳光公司工作人员约提前30分钟到达)
五、开启
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季警官;电话:15061162366;
2.采购人信息:名称:盐城市公安局;地址:盐城市平安路9号(邮编224000)
联系方式:薛警官;电话:18205106106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秦工;电话:18551503089;
地址: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鼓励供应商开展信用担保(0515-88285999)、扶持不发达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使用时间:北京时间,24小时制;货币单位:人民币;e-mail:xsyg006@163.com
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可以向采购人申请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减半,即:按合同总价的5%),采用电子化采购(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项目可以免费直接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以及盐城市区的防疫规定(以下简称防疫管理规定),并安排符合防控管理规定的人员(如健康码为绿码)参与携手阳光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不见面事宜除外)。我方有权按照防控管理规定对来访人员进行检查管理,对不符合防控管理规定的人员,我方有权不予接待。如因此造成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等影响的,均由供应商自负(视为供应商过错)。
附件:《供应商联系信息表》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9日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本次采购可简称:携手阳光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列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巾帼中队冬季骑行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GACG2022-TP11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巾帼中队冬季骑行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170万元(财政性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同免费质保期。
采购需求(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数量等):西装上衣、大衣等采购。
本项目需要供应商提供样品(样衣。下同);样品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建议封装)。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30天内至携手阳光公司领回样品,逾期视为供应商自弃样品(携手阳光公司自行处理)
供应商必须携带“服装展示人台”(通称服装制版标准模特),能够保证整衣穿在模特身上,以展示样衣效果。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全部样品将现场封存,作为采购方检测和验收时的依据。
备注:各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所提供的实物样品制作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样品明细要求及数量如下: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大衣式礼服套装 (大衣及大衣外皮面料,须为100%羊毛) | 件 | 1 | 提供165型号的大衣及大衣面料和保暖材质冷隔绝材料(尺寸为30cm*30cm),数量各1;提供大衣样品时,大衣里衬需未缝口(检查保暖材质等) |
2 | 夏季降温速干警用T恤 | 件 | 1 | 尺码:170 |
3 | 冬季执勤服套装上衣 | 件 | 1 | 尺码:170 |
4 | 火箭式多功能声光预警路锥 | 个 | 1 | 满足参数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在中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等];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服装(速干警用T恤、大衣外皮面料等);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速干警用T恤、大衣外皮面料等任意一种即可)生产厂商生产所需的主要设备(任意一种设备即可,例:平缝机)的相关购买发票(发票购买方需为生产厂商)以及操作此设备的技术人员花名册(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技术证书复印件)。以上证明需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提供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否按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09日至2022年12月14日(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2时,15时至18时)
获取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投标人凭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联系信息表》(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到携手阳光公司领购(地址见本公告。注:未领购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售价:300元;交纳方式:现金等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为无效文件)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携手阳光公司工作人员约提前30分钟到达)
五、开启
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季警官;电话:15061162366;
2.采购人信息:名称:盐城市公安局;地址:盐城市平安路9号(邮编224000)
联系方式:薛警官;电话:18205106106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秦工;电话:18551503089;
地址: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鼓励供应商开展信用担保(0515-88285999)、扶持不发达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使用时间:北京时间,24小时制;货币单位:人民币;e-mail:xsyg006@163.com
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可以向采购人申请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减半,即:按合同总价的5%),采用电子化采购(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项目可以免费直接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以及盐城市区的防疫规定(以下简称防疫管理规定),并安排符合防控管理规定的人员(如健康码为绿码)参与携手阳光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不见面事宜除外)。我方有权按照防控管理规定对来访人员进行检查管理,对不符合防控管理规定的人员,我方有权不予接待。如因此造成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等影响的,均由供应商自负(视为供应商过错)。
附件:《供应商联系信息表》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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