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垣曲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8272023CCS00162
2.项目名称:垣曲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207720元
5.采购内容:按照省、市土壤普查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到2025年底,实现对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土壤的“全面体检”,完成表层样点调查取样分析任务,协助省、市土壤普查办完成剖面样点的调查取样等相关工作。开展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状况普查,以校核与形成土壤分类系统和绘制土壤图为基础,构建数据库平台,通过数据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障碍退化状况,查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后备耕地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
本次采购共分为三个包,各包情况如下:
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限 | 服务要求 |
一包 | 外业调查采样;共 632个采样点,(耕地463个,园地81个,林地74个,草地14个) | 810360元 | 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的土壤三普外业调查与采样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技术要求开展工作。 |
二包 | 内业测试化验;共 632个采样点,(耕园地544个,林草地88个) | 879360元 | 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的土壤样品检测的方法及技术要求开展工作。 |
三包 | 成果汇交和土壤数据库建设 | 518000元 | 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第 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投标人必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垣曲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一包:
(1)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垣曲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二包:
(1)投标人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垣曲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三包:
(1)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第三次土壤普查数据处理、储存和汇交信息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8日00:00至12月05日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启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运城市空港南区港府花都B区59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垣曲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垣曲县人民东路1-4号
联 系 人:薛女士
电 话:13466947117
代理机构:山西凌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空港南区港府花都B区59座
联 系 人:卫先生
电 话:15935929090
电子邮件:zhangzexi88888@163.com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垣曲农业局最终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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