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工程(一期)东陈乡南盘村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象山县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工程(一期)东陈乡南盘村 招标代理 比选公告
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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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号:
XS-ZJBX-2024071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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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象山县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工程(一期)东陈乡南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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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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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象山县东陈乡南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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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全村改造约170户,其中DN100以下(含100)管网安装约4900米、阀门井42座、水表箱170座等及其他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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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预算:
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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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完成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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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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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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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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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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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5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3500元 ,上限: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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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说明:
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相应标准7折计取,施工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5折计取0
二、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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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7-10 15:44 至 2024-07-12 15:44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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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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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介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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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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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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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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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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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何泽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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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6577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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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河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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