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信达光电产业园改造项目(设计)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信达光电产业园改造项目(设计) | 招标阶段 | 设计招标 | |||||||||||||||||||||||||||||||||||||||||||||||||||||||||||||||||||||||||||||||||||||||||||||||||||||||||||||||||||||||||||||||||||||||||||||||||||||||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1、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2.6.2条内容修正为:“2.6.2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加固及拆除工程。将原项目改造为产研办公楼、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商业、加建一栋停车楼,其中:①项目一楼办公部分和生产车间部分面积建筑功能临时变更为配套用途。②项目1#2~8F 生厂车间部分面积建筑功能变更为办公用途。③项目 2#2~8F 生厂车间部分面积建筑功能变更为租赁住房用途。④项目 3#2~4F 生厂车间部分面积建筑功能变更为办公用途。根据现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海绵城市进行策划执行设计,通过海绵城市专项方案评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加固工程、拆除工程、抗震支架、装修装饰工程、结构工程、环境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工程(含挡土墙)、绿化工程、电梯、钢结构、幕墙及铝合金门窗细化设计、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园区道路及各专业市政管网和综合管网设计、施工图面积预测算、土壤氡检测及海绵城市、施工用水用电、正式用水用电、外水外电接入、三网合一、标识、标牌、交通设施专项设计;最终实施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复和业主的设计任务书为准专业工程。”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招标范围和内容”的对应内容相应更改。 2、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条款号14.3、14.5“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的内容增加以下内容:“本项目绿色建筑设计费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厦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4〕11 号)计取。” 3、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条款号14.3、14.5“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第(3)款中“···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字眼予以删除。 4、 原招标文件附件“《建筑工程设计合同》【2023】V.1”予以删除。 5、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修正为: 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格式)
6、 本项目原定的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12月5日10时15分00秒”。 7、 本项目原定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 年12 月18日10时15 分 00 秒”,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投标人提交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8、 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 ||||||||||||||||||||||||||||||||||||||||||||||||||||||||||||||||||||||||||||||||||||||||||||||||||||||||||||||||||||||||||||||||||||||||||||||||||||||||||
招标人:厦门国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3年12月01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3年1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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