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银行小微客户标签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XTC-C-23830023)招标公告
金额
25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c-23830023
预算金额25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丹石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2
公告正文

天津银行小微客户标签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XTC-C-23830023)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TC-C-2383002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银行小微客户标签体系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250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近年来国家由上而下大力推动小微普惠金融事业发展,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深 耕本地小微市场,服务地方实体经济,更好地开展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普惠业务,推 进小微普惠业务模式转型,以数字化手段赋能小微普惠业务开展,为客户营销与管理工作提 供有效支撑,实现对于小微普惠客户精细化经营,是当前的关键工作之一。为切实有效地提 升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业务能力,现需建设满足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金融业务 发展需求的小微客户标签体系,完成相关系统改造建设,形成营销管理闭环。通过科技赋能,辅助业务人员洞察客户,丰富数据分析维度,促进精准营销,提升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 微普惠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银行小微客户标签体系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银行小微客户标签体系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 记证书(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同页 扫描);授权代表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同页 扫描);
4.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免税证 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各项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 工违规事件的承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当日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 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自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查询结果之时起,拒绝参与后续招标活动,已提交投标文件的,退还投标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经招标代理 机构查询人签字后打印存档。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保留以其他权威信息渠道查询结果作为 信用评判依据的权利。
在签署采购合同前,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天津银行有权 取消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作为中标投标人的资格。
若签署采购合同后,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天津银行有权 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双方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6.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报 告原件扫描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4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5 月 05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方式:现场购买需同时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2.线上购买方式:请以邮件形式将投标人营 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法人章 原件扫描件)发送至 13001373973@163.com(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待收到回复邮件后,填写完整“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将此表及报名资料邮寄。收件人及联系方式、邮寄地址
详见第六条“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5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 105 号,滨江国际大饭店写字楼 11 层 1106 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5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 105 号,滨江国际大饭店写字楼 11 层 1106 室;七、其他
受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本次招标的天津银行小微客户标签体系建设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招标人履行了审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 选定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 项目名称:天津银行小微客户标签体系建设项目
2. 项目编号:GXTC-C-23830023
二、项目内容
1. 项目背景:
近年来国家由上而下大力推动小微普惠金融事业发展,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深耕本地小微 市场,服务地方实体经济,更好地开展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普惠业务,推进小微普惠 业务模式转型,以数字化手段赋能小微普惠业务开展,为客户营销与管理工作提供有效支撑,实现对于小微普惠客户精细化经营,是当前的关键工作之一。
为切实有效地提升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业务能力,现需建设满足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普惠金融业务发展需求的小微客户标签体系,完成相关系统改造建设,形成营销管理闭环。通过科技赋能,辅助业务人员洞察客户,丰富数据分析维度,促进精准营销,提升天津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小微普惠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项目预算:人民币 250.00 万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同页 扫描);授权代表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同页 扫描);
4.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免税证 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各项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 工违规事件的承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当日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 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自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查询结果之时起,拒绝参与后续招标活动,已提交投标文件的,退还投标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经招标代理 机构查询人签字后打印存档。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保留以其他权威信息渠道查询结果作为 信用评判依据的权利。
在签署采购合同前,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天津银行有权 取消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作为中标投标人的资格。
若签署采购合同后,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天津银行有权 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双方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6.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报 告原件扫描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 年 4 月 25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每日 9:30-11:30,14: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 105 号,滨江国际大饭店写字楼 11 层 1106
室。
(三)投标人注册:登录 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 国信招 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进行供应商注册。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
1.现场购买方式:现场购买需同时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 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2.线上购买方式:请以邮件形式将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包 括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法人章原件扫描件)发送至 13001373973@163.com(以收 到邮件时间为准)。待收到回复邮件后,填写完整“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将此表及报名资 料邮寄。收件人及联系方式、邮寄地址详见第六条“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五)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 800 元/份。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4:30;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 105 号,滨江国际大饭店写字楼 11 层 1106 室;
(三)开标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4:30;
(四)投标人签到截止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4:30;
(五)评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 105 号,滨江国际大饭店写字楼 11 层 1106 室;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张工
(二)联系电话:13001373973
(三)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 105 号,滨江国际大饭店写字楼 11 层 1106 室。
七、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0 号国鑫大厦
(三)招标人联系人:刘经理
(四)招标人联系电话:022-28405387
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财务信息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层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125249-806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100044
(五)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信息:
(1)基本账户(用于除缴纳保证金之外的所有财务活动)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天津解放北路支行
账 号:0302010709300193224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 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公告发布网站
本项目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天津阳光采购、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台发布公告,其他网站转载无效。投标人须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阳光采购平台》上成功注册,因投标人未注册或注册失败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2023 年 4 月 2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0 号国鑫大厦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022-2840538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 105 号,天津滨江国际大饭店 1106 室 联 系 人: 张丹石、宁彬
电 话: 13001373973
电子邮件: 1300137397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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