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山市永华家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三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对中山市永华家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三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得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中山市永华家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三期)
2、建设单位:中山市永华家具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同创伟业(广东)监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验收生产概况:
中山市永华家具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大涌镇葵朗路,扩建项目用地面积为10528.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080平方米。扩建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生产家具1000套。扩建项目设计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10%。
2016年11月21日,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取得了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意见的函(中(涌)环验表[2016]7号),扩建项目一期已验收内容为:1台2t/h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噪声。
2020年07月,扩建项目二期取得竣工环境报告验收意见,扩建项目二期已验收内容为:喷漆、晾干工序的部分生产设备与环保治理设施。其中生产设备为:4个喷漆房(尺寸分别为: 7.6m*5m*3.5m、7.6m*5m*3.5m、6m*3.5m*3.5m和6m*3.5m*3.5m)、5把喷枪(耗气量:80-100L/min)。治理设施为:喷漆晾干废气经“水帘柜+生物法+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扩建部分所有木加工设备均已建设完毕并配套治理设备,现进行三期验收。二期已验收300套家具喷漆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剩余的700套家具由于该部分喷漆设备尚未建设,仍委外喷漆,另外二期验收后项目木材烘干工序已全部委外处理,不再在厂区内进行木材烘干工序,因此本次三期验收不包含喷漆、木材烘干工序的验收,本次验收内容为打磨、开料、砂光、刀具打磨工序,实际生产规模为年生产家具1000套。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气:
(1)打磨工序废气通过收集后进入“水喷淋”处理后,经3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2)开料、砂光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3)刀具打磨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2、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各种生产设备,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合理的安装、布局。车间的门窗要选用隔声性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加上自然距离的衰减,使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通风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减震等综合处理,通过安装减振垫,风口软接、消声器等来消除振动等产生的影响;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在严格实施下,项目边界1米处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所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3、废水
项目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4、固废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不合格产品、边角料、木屑,收集后交由有关单位回收。建设单位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08月02日-2023年08月30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永华家具有限公司
邮箱:2870882256@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附件: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
本公告公示期为 2023年08月02日-2023年08月30日。
中山市永华家具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2日
附件1: 中山市永华家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三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盖章版).pdf 22.0 MB , 下载次数2
附件2: 中山市永华家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三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盖章版).pdf 818.2 KB , 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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