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4-sh17-gc9281
预算金额28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玮027-8736006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0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湖南销售公司光伏发电、充电站建设施工框架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4-SH17-GC9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销售公司光伏发电、充电站建设施工框架项目己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己由中国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为满足公司新能源发展需求,拟公开选择3家工程承包商,负责中国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全省库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充电站高压增容及场站相关土建施工项目等全部工作,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内容:2024年度全省范围内的光伏、充电站项目建设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145座以上加油站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施工,预计工程暂估280万元。
2.1.2 20座以上充电站项目建设施工,包括高压增容、场站施工及配套工程,预计工程暂估1900万元。
2.1.3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最终实施站点数量以招标人下达的委托单为准。
2.1.4形象站、特殊项目,甲方有权另行选商。
2.1.5单个项目金额达到公司招标限额,甲方则另行公开招标。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指标入库、采购、施工、调试、检验、报建及验收、并网及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勘测:完成相关设计协调配合、参与施工图会审、设计交底等工作,办理光伏电站建设前的入库备案手续,向当地电网进行并网申请的提报,屋顶女儿墙不足1.2m应增设护栏,增设上屋面护笼及爬梯。
备案、报批、施工、验收:负责协助办理光伏电站建设前的备案手续,向当地电网进行并网申请的提报,组织相关设备、光伏组件材料的采购,光伏电站的工程施工及验收,接入指定的光伏电站信息管理平台,最终实现光伏项目并网投运。同时,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地方城管等职能部门及属地周边居民的外部协调,编制并网方案、办理并网投运验收,承担协调当地电网并网手续办理及验收的一切费用等。
其中,光伏组件、逆变器由甲方采购。
充电站高压增容项目:
高压增容项目:包含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采购,线路施工等,负责接火点到低压配电端的整套供电系统的方案完善及报批和验收。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增容方案报审: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开展各站点现场踏勘;负责高压增容施工项目土建、设备安装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方案完善,确保高压增容项目的设计方案符合当地电网相关要求;负责向当地电网进行扩容申请的提报,完成项目的电力审批、报建等必要项目手续。
设备和材料采购:提供本工程建设所需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改造等工程建设,包含预制式箱式变压器(内部应具有高压环网柜、三级能耗以上的干式变压器、低压进线柜、低压计量柜、低压馈电柜、无功补偿柜)、配电箱(柜)的改造、采购并安装、电缆安装、避雷、接地等。其中变压器设备需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集采结果,统一从集团入围供应商中进行采购。(如属地电力部门指定变压器采购时,按照属地要求执行)并完成所有设备、电缆及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和管理及配合调试。
土建、安装、调试、验收:负责供电设施的整体施工,并对此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场内外所有土建工程(主要包括原变压器拆除或迁移、扩容箱变基础、开闭所(如有)、配套高压引线、低压电缆敷设、接入原有低压配电柜及配套设施基础施工等内容)、建筑安装、施工、试验及调试、试运行、防雷接地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满足项目验收条件,以及验收、培训、正式运行交付使用等。乙方负责协助各相关单位完成项目的验收,取得内、外部验收的各项文件,确保项目正式运营。
工程协调与服务:负责办理开工手续,处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政策相关事宜,负责场地外各项施工(占地补偿、市政开挖、顶管等)需要的地方职能部门及属地周边居民的外部协调以及相关费用等。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为甲方办理验收、承担协调及当地电网相关手续办理及验收的相关费用等。
充电站场站施工及配套工程项目:
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配电、电缆、照明、消防、智能化设备(道闸、监控、地锁等)等配套设备(不含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手续办理与技术资料提交,设备使用人员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服务。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主要包括土方、建筑(电缆沟、设备基础、场地改造、施工恢复、车位涂色、车位线、挡车器、防撞护栏等)、结构、电气、智能化、绿化施工、消防器材、垃圾清运等施工。
其他要求:配合甲方,按照湖南省政府及行业要求接入当地充电实施管理平台等全部工作,配合甲方所属分公司办理相关补贴申领工作,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详见甲方委托单及施工图。乙方应负责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质监、消防、气象、国网等职能部门及机构验收和规定要求,确保通过各方验收、确保取得各项合法合规手续所必须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服务范畴。
设备及材料采购中,涉及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的采购,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
2.3工期(交货期)要求:光伏发电项目、高压增容及充电桩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备案、光伏及高压增容设计方案、并网、报电网审批方案等充电站建设涉及的一切政府职能部门手续和地方关系协调)不超过50日历天。光伏电站施工工期不超过10日历天,充电站高压增容、场站施工及配套工程施工工期原则上不超25天,充电站含车棚的可增加5天。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可适当延期,以项目委托单要求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设一个标段,拟入围3家单位。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预计如下:第一名40%、第二名35%、第三名25%。(中标人实际工作量可能根据招标人具体项目批复情况、合同履行情况等影响因素进行调整)。
2.5项目标准:满足国家及电力行业施工、设备、安装等相关标准,满足安全、环境以及中国石油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50156-2021;《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22;《中国石油加油站建设标准》(2021 版);《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验收办法(试行)》等技术标准规范。
2.6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以下浮比例的方式进行报价,报统一的、整体的下浮率,下浮比例应大于等于0。以竣工结算价为基准下浮,例如投标人报价下浮10%,则最终结算费用(含税)= 竣工结算价(含税)×(1-10%)。
2.7建设地址:湖南省(自治区、直辖市) / 市、 / 县(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2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的资质及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2.3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承修、承试均达到五级以上资质,并均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提供近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①具有3个单项8万元(含)以上或者1个单项30万元(含)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EPC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②具有3个单项30万元(含)以上或者1个单项100万元(含)以上的10KV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或充电站高压增容或充电站EPC总承包或充电站施工业绩 。以上①②需分别提供。以上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说明:(1)对于单项工程合同,业绩数量按合同数量统计,统计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对于框架合同,须额外提供项目委托单或订单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委托单和对应的竣工验收资料为准,每个项目委托单或订单算一个有效业绩。
3.4.2项目经理业绩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个已完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或充电站高压增容或10KV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或充电站EPC总承包或充电站施工业绩。以上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证明资料中需体现项目经理的名字),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资料不全或相关信息无法准确判定的,该项业绩无效;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32021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缴纳了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6.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者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7其他要求:
3.7.1机械设备要求:承诺机械设备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7.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7.3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7.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须出具承诺书)。
3.7.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须出具承诺书。)
3.7.6 (须出具承诺书。)
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7.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承诺要求:
3.8.1投标人须承诺,在质保期内或质保期外,当采购方出现特殊或紧急情况提出服务要求时,中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委派技术人员在48小时内抵达指定地点。
3.8.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湖南地区内地市设不少于1个服务网点、有相关库站检维修及改造业绩,经验丰富。我公司应急维修设备齐全,综合服务能力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效率。
3.8.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会按项目编制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使用计划。
3.8.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本标段施工特点提报施工入场人员名单,且为所有入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提供保险证明或承诺入场前办理完毕),名单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及力工等工种。
以上须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9月10日至2024年91817:00内按顺序完成以下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平台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或微信关注“能源一号网”在线咨询;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请务必保证填写的开票信息正确,否则后果自负)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公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将提供查询服务。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不划分标段的项目按一个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及中标服务发票均为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请务必保证填写的开票信息正确,否则后果自负),电子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开票信息中请不要出现:•、空格等特殊字符,此类问题将导致无法开票。
公告附件: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投标商付款及开票操作手册V1.1。
4.5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3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10809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06号石油大厦18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联 系 人:王玮、刘成凤、尚曌喆
电 话:027-87360067
电子邮箱:candy654321@163.com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