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片区开发项目地形测绘服务第三方服务单位落实项目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tgc2023110603(cs096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皋远建设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宗女士158627604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片区开发项目地形测绘服务第三方服务单位落实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片区开发项目地形测绘服务第三方服务单位落实
项目编号:NTGC2023110603(CS096)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按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60%,最终所报费率超过最高限价费率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包括单不限于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的土地分宗、项目红线定位、图纸坐标转换、带状地形测量、纵横断面测量、沿线管线测量、水准点和控制点交点、竣工图测绘、沉降观测、放线验线、管线测绘、房产面积预算实测等等。
合同履行期限:各子项一般情况下自相应测绘内容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完成测量测绘工作和测量测绘报告,特殊情况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测量测绘工作和测量测绘报告,并配合主管部门的验收。且总额达到合同价后自动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
(3)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和测绘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4. 未被“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 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响应时,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模块中将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下载。采购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供应商自行关注。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提醒: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磋商地点: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保证金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成交) 通知书发出后 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按照预算价*10%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可以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完毕后,采购人在 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联系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磋商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
(1)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2)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3)因制作软件限制本项“开标一览表”中报价单位只能填写为“元”,本项目按照费率进行报价。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投标人需按照费率进行填写,否则无法进行商务标计算,将作废标处理。如投标总费率为“按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60%”,则在“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及“开标一览表(报价总表)”中填写为6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皋远建设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0513-68976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六楼
联系方式:158627604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女士
联系方式:0513-68976990
4.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0513-59001839
附件:
采购人主体责任承诺书.png
片区开发项目地形测绘服务第三方服务单位落实11.07.doc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片区开发项目地形测绘服务第三方服务单位落实
项目编号:NTGC2023110603(CS096)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按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60%,最终所报费率超过最高限价费率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包括单不限于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的土地分宗、项目红线定位、图纸坐标转换、带状地形测量、纵横断面测量、沿线管线测量、水准点和控制点交点、竣工图测绘、沉降观测、放线验线、管线测绘、房产面积预算实测等等。
合同履行期限:各子项一般情况下自相应测绘内容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完成测量测绘工作和测量测绘报告,特殊情况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测量测绘工作和测量测绘报告,并配合主管部门的验收。且总额达到合同价后自动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
(3)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和测绘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4. 未被“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 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响应时,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模块中将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下载。采购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供应商自行关注。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提醒: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磋商地点: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保证金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成交) 通知书发出后 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按照预算价*10%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可以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完毕后,采购人在 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联系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磋商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
(1)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2)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3)因制作软件限制本项“开标一览表”中报价单位只能填写为“元”,本项目按照费率进行报价。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投标人需按照费率进行填写,否则无法进行商务标计算,将作废标处理。如投标总费率为“按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60%”,则在“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及“开标一览表(报价总表)”中填写为6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皋远建设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0513-68976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六楼
联系方式:158627604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女士
联系方式:0513-68976990
4.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0513-59001839
附件:
采购人主体责任承诺书.png
片区开发项目地形测绘服务第三方服务单位落实11.07.do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