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61.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14202100326
预算金额62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骆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乾新
中标公司成都市万豪质量技术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61.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05 13:55
一、项目编号 | |||
510114202100326 | |||
二、项目名称 | |||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项目(一期)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市万豪质量技术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99号1栋2单元10楼 | ||
中标(成交)金额 | 总价:617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名称: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服务范围: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站式”服务; 服务要求:1.梳理预防机制的主体责任清单:完成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药品等重点领域主体责任清单梳理。2.梳理建立技术机构服务能力清单:根据调研结果,梳理新都区内和试点期内拟引入的技术机构资源和能力(如技术、人才、仪器设备等)情况,建立技术机构服务能力清单等要求; 服务标准: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全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川市监发〔2021〕11号)和《关于深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线下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办〔2021〕72号)要求等标准。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杨寿渝,刘勇,余桦(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7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70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项目情况:1.计划号:(2021)0998号。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20000元。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0808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二)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三)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关于公布新都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金融机构名单的通知》(新都财采〔2021〕160号)等有关规定,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各级财政部门公示的银行或融资机构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东环路五巷7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骆老师;联系电话:028-8393901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乾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诗漾;联系电话:028-61375575转62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诗漾 | ||
电话: | 028-61375575转628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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