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0米靶场
1
10米电子靶自动报靶系统
套
V1.0
suooter/中国
42
27600
1159200
2
10米声学目标靶
ST10T
9800
411600
3
10米靶靶面照明灯
900
37800
4
10米靶CU系统
EBC-GF38
7800
327600
5
10米靶控制柜
台
15000
60000
6
10米靶数据交换机
780
3120
7
10米靶机电源系统
1350
56700
8
10米靶线控器
1500
63000
9
10米靶运动员显示系统 (12寸)
HB1201
1600
67200
10
10米靶观众显示系统
32E381S
Skyworth/中国
2350
98700
11
10米靶弹着点打印、靶位成绩打印系统
RD-TR3
RD/中国
690
28980
12
10米靶综合安装(定制)
定制
2195
92190
25米靶场
25米电子靶自动报靶系统
25
32900
822500
25米声学目标靶
ST25T
15360
384000
25米靶红、绿信号指示灯
920
23000
25米靶CU系统
195000
25米靶TCU控制系统
16380
49140
25米靶控制柜
16500
49500
25米靶数据交换机
S1016
H3C/中国
2340
25米靶机电源系统
33750
25米靶线控器
37500
25米靶运动员显示系统 (12寸)
40000
25米靶观众显示系统
58750
25米靶弹着点打印、靶位成绩打印系统
17250
13
25米靶综合安装(定制)
3450
86250
50米靶场
50米电子靶自动报靶系统
20
658000
50米声学目标靶
ST50T
307200
50米靶CU系统
156000
50米靶控制柜
30000
50米靶数据交换机
1560
50米靶机电源系统
27000
50米靶线控器
50米靶运动员显示系统 (12寸)
32000
50米靶观众显示系统
47000
50米靶弹着点打印、靶位成绩打印系统
13800
50米靶场综合安装(定制)
3535
70700
耗材10米靶
气步枪气手枪10米靶靶衬
张
10米靶
168
35
5880
气手枪10米靶面板
650
3250
气步枪10米靶面板
10米靶后面板
气枪电子靶靶带
卷
850
60
51000
耗材25米靶
小口径手枪25米靶靶衬
25米靶
50
240
12000
小口径手枪25米靶速射面板
250
70
17500
小口径手枪25米靶标准射击面板
小口径手枪25米靶后面板
小口径手枪25米靶靶带
420
105000
耗材50米靶
小口径手步枪50米靶靶衬
50米靶
40
9600
小口径步枪50米靶面板
100
7000
小口径手步枪50米靶后面板
6000
小口径手步枪50米靶靶带
170
71400
机械靶
10米机械靶(输送靶)
DQB10-3E
1200
50400
25米机械靶(红绿灯控制)
组
DSB25-3B
16800
50米机械靶(升降靶)
ETC50-C
15
3100
46500
10米射击桌
25米射击桌
30
1300
39000
50米射击桌
45500
25米射击屏风
25500
50米射击垫、肘垫
280
智能枪弹库
智能枪弹库管理系统(集成)
230000
智能弹柜
115000
智能枪柜
20000
240000
专用智能控制柜
25000
50000
数据库服务器
R430
Lenovo/中国
22500
工作站
Pro G2
HP/中国
14000
打印机
M132
2700
UPS
C2K
山特/中国
8000
网络交换机
S1324
2100
身份证阅读器
HX-FDX3S
华旭/中国
2000
理线架
个
WAN-12
SAMZHE/中国
300
六类网线
箱
CS34Z1
康普/中国
2200
网络机柜
G36042
TOTEN/中国
5500
14
指纹仪
F021D
SE/中国
条码打印机
GP-3120TU
Gprinter/中国
16
条码扫描仪
1300g
Honeywell/中国
4000
17
视频服务器
DS-8832N-R8
海康/中国
8870
18
POE交换机
DS-3E0326P-E
2500
19
数字网络高清摄像机
DS-2CD3T25-I5
500
1000
C6K
3370
21
电池
12V 65AH
25600
22
电池柜
23
枪弹库实施
合计报价
6991000
合同签订完,45天后完成项目,或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45天内完成。
1. 乙方承担该货物交付的运费及保险费用。
2. 如甲方需变更收货人,甲方应在乙方送货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确认后生效。
3. 如甲方需变更交货地点,甲方应在乙方送货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确认后生效。如果交货地点的变更超出乙方合理的可承受的范围,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
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符合厂家出厂要求,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符合射击规则。
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司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 项目验收时,乙方必须保证其供货、安装及调试的设备系统能够正常运行,满足甲方的要求。
1. 产品交货前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交付后的全部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但是未验收或未验收通过的,甲方负有保管义务,其间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清相应设备款前,相应设备的所有权均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甲方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收回乙方交付甲方的未付款产品,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
1) 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回收的费用、以及若本合同完全履行可能给甲方带来的预期利润及其他相关费用;
要求甲方每月支付未付款产品总额的10%作为使用费用。
本合同销售产品需现场安装与调试,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乙方派出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到现场安装、调试,并对甲方的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甲方必须按照如下条款给予配合。
1)甲方应当提供符合合同货物安装条件的场所;
2)甲方提供只能由甲方给予的必要的设备安装配合;
3)甲方安装场地不符合设备安装条件,需要按照国际射联标准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出具改造方案;
4)场地改造甲方全部委托乙方完成的,需要通过双方确认并签订场地改造补充协议,双方各自履行职责,完成改造;
5)场地改造甲方委托第三方完成的,乙方只提供标准数据支持,不承担改造过程中因工程不达标,不满足安装、训练、竞赛标准的责任,乙方不承担后期质保和维修的责任。
1.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中途提出退货时,若乙方同意甲方退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中途退货部分100%的违约金和其他相关费用。如果乙方不同意退货,则双方将按照合同规定继续履行合同。
2. 在乙方按照合同规定送货时,甲方拒绝收货(货物到货清点不合格除外),乙方有权自行处理货物,并不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如乙方的损失超过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乙方有向甲方追索的权利。
3. 乙方按照合同规定送货时,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7款的规定由指定的签收人在收货单上签字或盖章,乙方有权拒绝交货,且乙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延迟交货的责任。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的仓储和运输的费用。
4. 甲方未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货到甲方后三十个自然日内仍未安排接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5. 如甲方逾期付款或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付款,甲方除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年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外,还需每天按逾期付款部分货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逾期未付货款金额的10%。
6.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交货,超过5个工作日后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7. 因为甲方或其最终用户的设备、系统、其他软件等与合同项下货物不兼容造成验收延迟,或因最终用户或下一家销售商拖延支付甲方货款的,甲方均不得借口拒付乙方货款。因上述行为恶意拖欠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惩罚性赔偿金。
甲方确保甲方及最终用户不会把本合同项下货物转卖给超过以上最终用户所在城市(地级市)地域的其他用户。如有证据证明甲方违反本条约定或甲方向乙方提供最终用户的虚假信息,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伍拾万元人民币违约金,且乙方有权停止对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全部售后服务。
1.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包括: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政治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而致使本合同无法按期履行,则履行本合同的时间应予延长,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 受阻方应就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发出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书或其他为公众认可的资料作为证明。
3. 如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持续超过六十日,双方应尽快进行友好协商,商定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的方法。
4. 如发生甲乙双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政府部门延误或拒绝发出所需的进口许可证,甲乙双方应对延误期内没有履行义务给予谅解,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 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料等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除非该信息是:
1) 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
2) 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
3) 不是因为甲方或乙方违反本保密义务而导致该信息公知公晓的信息;
4) 甲方或乙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乙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5) 在本合同谈判前双方已公开的信息。
2.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期限内,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任何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接受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书面保密协议,使其承担不低于本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3. 司法、执法、监管机构(简称“有权机关”)或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或乙方披露保密信息的,接受方应在披露前或披露时尽最大努力为被要求披露的保密信息获取保密措施或保密待遇,并将披露范围严格限定在有权机关或法律法规所要求必须披露的范围之内。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接受方应将此事立即书面通知披露方,使披露方有合理机会采取适当的申诉或保护措施。
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伍年终止。